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10-2016 建标库

9  搭设与拆除

9.0.1、9.0.2  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本标准强调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在搭设作业前,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是为了保证架体搭设质量和搭设与拆除作业安全。

9.0.3  落地脚手架一般搭设在地面上或建筑结构上,搭设场地平整、坚实,不应有积水,是针对搭设在地面上的脚手架而言,回填土场地搭设前应夯实。应注意悬挑脚手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预埋锚固件处混凝土强度。

9.0.4  脚手架搭设应按顺序施工,这是因为选择合理搭设顺序和施工操作程序,是保证脚手架搭设安全和减少架体搭设积累误差的重要措施。

    作业脚手架搭设与工程施工同步,是为了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2步,且不应大于4m,是为了保证搭设施工安全。

    支撑脚手架逐排、逐层搭设是为了保证搭设安全和减少搭设积累误差,搭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便于调校消除。

    剪刀撑、斜撑杆等杆件对架体有加固作用,应与架体同步搭设,这是为了避免在架体搭设时产生变形或危及施工安全,不允许先搭设架体而后安装加固杆件。

    门架等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由一端向另一端延伸,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是为了减少搭设积累误差,并便于搭设过程中的调校。

    脚手架每搭设一步架后,应进行检查、校正,避免产生积累误差。

9.0.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连墙件是保证作业脚手架稳定的重要构件,必须与作业脚手架同步搭设并连接牢固。规定连墙件安装与作业脚手架同步进行、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含2步)时应设置临时拉结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架体在搭设过程中出现严重变形或倒塌,危及作业安全。

    作业脚手架的连墙件如果不是随架体搭设进度同步安装,而是滞后安装,则已搭好架体处于悬空状态,会产生严重变形,并且有倒塌的危险。

    当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含2步)时,架体的上部悬臂段过高,会危及架体安全。

9.0.6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是依靠预埋件与建筑结构锚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依靠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固定的,悬挑支承结构和附着支座固定牢固是悬挑脚手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安全的保障。因此要求其固定和锚固要牢固。为保证悬挑支承结构和附着支座固定牢固,其预埋件和锚固件的品种、数量、规格和预埋锚固位置、间距、连接紧固及预埋锚固处混凝土强度等应符合技术要求。

9.0.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就位后应进行升降调试,检查升降的同步性、一次升降高度、防倾防坠装置的可靠性、构配件连接的牢固度等内容,经检查、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0.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脚手架拆除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本条文对脚手架拆除作业顺序和拆除作业技术要求作出规定的目的是要求脚手架拆除作业应有序施工,保证拆除作业安全。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顺序施工,应坚持按从上而下、从外到内、逐层拆除的顺序拆除施工。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部位杆件时再拆除,这是为了保证拆除作业过程中架体稳定。脚手架拆除作业时,严格禁止上下同时作业、内外同时作业的极不安全行为;也严格禁止先拆除下部部分杆件,后拆卸上部结构的行为。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拆除必须与架体拆除同步进行,如果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先行拆除后再拆架体,极易产生架体倒塌事故。拆除作业中,当连墙件以上架体悬臂段高度超过2步(含2步)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是为了保证作业安全。

9.0.10  脚手架的杆件、构配件多数是薄壁结构,拆除施工中应注意保护,不得野蛮施工。将脚手架拆除的杆件、构配件抛掷到地面,既容易损坏杆件、构配件,也极不安全。

9.0.11  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是将顶层支撑脚手架上部的荷载逐层向下分配,分别传递给各层楼板或地基,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时,上下层立杆要求对准位置设置,是为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及损坏楼层板。

9.0.12  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使用的时间较长,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是为了保证脚手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特别是一些特殊构造的脚手架,如悬挑支撑脚手架、跨空支撑脚手架、高宽比较大的支撑脚手架等,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护更为重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