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在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3】.1.2 》。 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稳定】
》
3.1.3— , 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应能承受设计!荷载;
【
:。 2 【结构应稳《固不得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
,
?
》3 : 应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 4 在】使,用中脚手架结构【性能不?得发生明显改变【;
》
5 !当遇意外作》用或偶然超载时不】得发生?整体破坏;
!
6 !。脚,。手架所依附、承【受的工程结》构不应受到损害
!
3.1.】4 脚手架应【构造合理、》连接牢固《。、搭设与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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