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1 !。 在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
《
3.1.》2, , 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稳定
【
:
3.1.3— 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应能承受设计!荷载;
】
2 结!构应:。稳固不得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
》 3: 应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
《 4 在使】。用中脚手架结—构性能不得》发生明?显改变;
》
:
5】 当遇意外—作用或偶然超—载时不得发生整体】破坏;?
?
【6 脚手》架所依附、承受【的工程结构不—应受到损害》
3.】。1,.,4 脚《手架应构造合理、连!接牢固、搭设—与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