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03-2011 建标库

9.4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构造规定

  钢筋

9.4.1  钢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25mm,当设置在灰缝中时不应小于4mm,在其他部位不应小于10mm;

    2  配置在孔洞或空腔中的钢筋面积不应大于孔洞或空腔面积的6%。

9.4.2  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灰缝中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灰缝厚度的1/2;

    2  两平行的水平钢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3  柱和壁柱中的竖向钢筋的净距不宜小于40mm(包括接头处钢筋间的净距)。

9.4.3  钢筋在灌孔混凝土中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竖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la,对HRB335级钢筋不应小于30d;对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不应小于35d;在任何情况下钢筋(包括钢筋网片)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0mm;

    2  竖向受拉钢筋不应在受拉区截断。如必须截断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20d;

    3  竖向受压钢筋在跨中截断时,必须伸至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20d;对绑扎骨架中末端无弯钩的钢筋,不应小于25d;

    4  钢筋骨架中的受力光圆钢筋,应在钢筋末端作弯钩,在焊接骨架、焊接网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不作弯钩;绑扎骨架中的受力带肋钢筋,在钢筋的末端不做弯钩。

9.4.4  钢筋的直径大于22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接头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直径的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2  受拉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1.1la,受压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0.7la,且不应小于300mm;

    3  当相邻接头钢筋的间距不大于75mm时,其搭接长度应为1.2la。当钢筋间的接头错开20d时,搭接长度可不增加。

9.4.5  水平受力钢筋(网片)的锚固和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凹槽砌块混凝土带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5d和20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35d;

    2  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2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5d;

    3  在隔皮或错缝搭接的灰缝中为55d+2h,d为灰缝受力钢筋的直径,h为水平灰缝的间距。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连梁

9.4.6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连梁的砌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块不应低于MU10;

    2  砌筑砂浆不应低于Mb7.5;

    3  灌孔混凝土不应低于Cb20。

    注: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a的配筋砌块砌体房屋,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9.4.7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厚度、连梁截面宽度不应小于190mm。

9.4.8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墙的转角、端部和孔洞的两侧配置竖向连续的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2  应在洞口的底部和顶部设置不小于210的水平钢筋,其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40d和600mm;

    3  应在楼(屋)盖的所有纵横墙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宽度和高度应等于墙厚和块高,圈梁主筋不应少于410,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同层混凝土块体强度等级的2倍,或该层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也不应低于C20;

    4  剪力墙其他部位的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墙长、墙高的1/3,也不应大于900mm;

    5  剪力墙沿竖向和水平方向的构造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07%。

9.4.9  按壁式框架设计的配筋砌块砌体窗间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4.6条~9.4.8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间墙的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规定:

        1)墙宽不应小于800mm;

        2)墙净高与墙宽之比不宜大于5。

    2  窗间墙中的竖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片窗间墙中沿全高不应少于4根钢筋;

        2)沿墙的全截面应配置足够的抗弯钢筋;

        3)窗间墙的竖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也不宜大于0.8%。

    3  窗间墙中的水平分布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分布钢筋应在墙端部纵筋处向下弯折射90°,弯折段长度不小于15d和150mm;

        2)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在距梁边1倍墙宽范围内不应大于1/4墙宽,其余部位不应大于1/2墙宽;

        3)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9.4.10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应按下列情况设置边缘构件:

    1  当利用剪力墙端部的砌体受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一字墙的端部至少3倍墙厚范围内的孔中设置不小于12通长竖向钢筋;

        2)应在L、T或十字形墙交接处3或4个孔中设置不小于12通长竖向钢筋;

        3)当剪力墙的轴压比大于0.6fg时,除按上述规定设置竖向钢筋外,尚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箍。

    2  当在剪力墙墙端设置混凝土柱作为边缘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的截面宽度宜不小于墙厚,柱的截面高度宜为1~2倍的墙厚,并不应小于200mm;

        2)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该墙体块体强度等级的2倍,或不低于该墙体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也不应低于Cb20;

        3)柱的竖向钢筋不宜小于412,箍筋不宜小于6、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墙体中的水平钢筋应在柱中锚固,并应满足钢筋的锚固要求;

        5)柱的施工顺序宜为先砌砌块墙体,后浇捣混凝土。

9.4.11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当连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时,连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同层墙体块体强度等级的2倍,或同层墙体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也不应低于C20;其他构造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9.4.12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当连梁采用配筋砌块砌体时,连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梁的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梁的高度不应小于两皮砌块的高度和400mm;

        2)连梁应采用H型砌块或凹槽砌块组砌,孔洞应全部浇灌混凝土。

    2  连梁的水平钢筋宜符合下列规定:

        1)连梁上、下水平受力钢筋宜对称、通长设置,在灌孔砌体内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40d和600mm;

        2)连梁水平受力钢筋的含钢率不宜小于0.2%,也不宜大于0.8%。

    3  连梁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2)箍筋的间距不宜大于1/2梁高和600mm;

        3)在距支座等于梁高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4梁高,距支座表面第一根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箍筋的面积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5)箍筋宜为封闭式,双肢箍末端弯钩为135°;单肢箍末端的弯钩为180°,或弯90°加12倍箍筋直径的的延长段。

  配筋砌块砌体柱

9.4.13  配筋砌块砌体柱(图9.4.13)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4.6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柱高度与截面短边之比不宜大于30;

    2  柱的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数量不应少于4根,全部竖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

    3  柱中箍筋的设置应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当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0..25%,且柱承受的轴向力大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25%时,柱应设箍筋;当配筋率小于等于0.25%时,或柱承受的轴向力小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25%时,柱中可不设置箍筋;

        2)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3)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6倍的纵向钢筋直径、48倍箍筋直径及柱截面短边尺寸中较小者;

        4)箍筋应封闭,端部应弯钩或绕纵筋水平弯折90°,弯折段长度不小于10d;

        5)箍筋应设置在灰缝或灌孔混凝土中。

图9.4.13配筋砌块砌体柱截面示意

1—灌孔棍凝土;2—钢筋;3—箍筋;4—砌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