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城镇》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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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城,镇水体应包括河【道、湖泊、池塘【和湿地等《自然或人工水—体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宜利用现有—城镇水体作为—排涝除险设施
】
6.2.】2 城镇水体的】规划、水系修复【与治理应满足城镇总!体规:划中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不应缩减其【现有的调蓄》容量为达到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应保《证一定?的水面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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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城镇区域《内自然水《体调蓄容量》。应根:据其地理《位置、功能》定位、?调蓄需求《、水体?形状:、水体容量和—水位等特点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
6.2.4】 城镇河道应【按当地的内》。涝,防治设计标准统【一规划并与防洪【标准相协调城—。镇内河应具备—区,域内雨?水调蓄?、输送和排放—。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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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应对河道的!过流:能,力进行?校核:当河道不能满足【城镇内涝防》治设计标《准中的雨水调—蓄、输送和排—放要:求,时应采取提》高其过流《能力的?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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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当城:镇内河通《过闸、泵站或—其他方式与过境【河道连通时连通设】施应具备防》止倒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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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城镇内河】设计超?高应考虑弯曲段【水位壅高并应—大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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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 城镇人工水体的调!。蓄能力应根》据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结合《地形条件《、,水系特点等确定兼】。有多种功能的人工水!。体应协调《各功能的《相互影响
》
》6.2.9 — 城镇?人工水体可》采用重力流自排【和泵站?排放相结《合的方式《有自排条《件的地区应以自排为!主;受洪、潮水位】顶托:自,排困难的地区应【设挡洪、潮排—涝水闸?并应设泵站排放
!。
6.—。2.10 调【蓄水体的水位控制应!在其常年《水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同: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已?建或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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