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调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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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新建、改建】和扩建地区应就地】设置源头调蓄设施】并应优先利用自然】洼地、沟、塘、渠和!景观水体等》敞开:式雨:水调蓄?设施或通过竖向【设计营造《雨水:滞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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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源头调蓄设施的】。设,计,容积:应根:。据当:地,的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其!他源头减排》设施的有《效容积和位于下【游,的排水?。管渠、街道、内河】、湖泊等受》纳体的调蓄》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511!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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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敞开式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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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端宜【设置拦污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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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调蓄水体【近岸2.0m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大于0.!7m时应设》置防止人员跌—落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有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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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敞开】式,雨水调蓄设施的超高!应大于?0.:3m并应设置溢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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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在人口和建》。筑物密集或地上空间!紧张的地区宜设置】。地下雨水《。调蓄设?施地:下雨水调蓄设施宜由!预处理设施、主【体调蓄池和出水井等!构筑物组《成每个构筑物单元】应单独设置人孔【或检查口
》。。
4.【4.5 地—下雨水调蓄设旋宜】建,在绿地?、广场和停车—场,。下方应满足与周围】地面:相同的荷载要求调】蓄设:施周围?和上方应留有检修】通道和空间绿地内的!。地下调蓄池应满足】绿地:建设的总体要求调】蓄池覆土厚度应根据!绿地种植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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