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源头!减排设施
【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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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应与—其他内涝防治设施】。相互协调合理确【定各项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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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 城:镇内:涝,防治:应按低影响开发【理念在雨水进—入城镇排水管渠【设施前采取渗透和滞!蓄等措施
】
4.1.3 】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宜保!持或模拟自然—水文和生态过程
!
4.1.】4 源头减排设施!的类型应根据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水】系特:征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同一【地,区或项目《可采用单《一,形,式或:多种形式组合—的,源头减排设施
!
4.》1.5 绿地【和广场等场》所兼作雨《。水源:头减排设施时其标】高应低于周》围汇水地区并应设】置地表或地下雨【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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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程序应包】含下列内容
!
: : 1 调—查分析相关规划要】求,、可用空间、土壤】渗透性能、地下水】位、地形坡》。度和排水现状等【技术:因素;
《
》 2 【确,定源头减排目标【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源头减排方】案;
《
《 3 进行!源头减排设施—。设计;
【
? 4《 :。对设计结果进行校】核
—
4.1.7 源!头减排?设施:。可用于径《流总量控制》、,降雨初?期的污染防治、雨水!利用和雨水径—流峰值削减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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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当源头?。减排设施用于径流总!量控制时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计算设施《规模并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连—续模拟校核;—当,降雨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时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2 【 降雨初期》的污染物削减要求应!根,据汇水面《积、降雨特》。征、地表《状况: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3 —雨水利用量应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确定;《
! 4 《雨水径流峰值—流量削?减应:。满足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
【
4.1》.8: 源头减排—设施设计规模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51—。174?的有关?规定:
4.1!.9 严禁在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
《
4《.1.10 【。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设施边》。界,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m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不应?小于1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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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渗透设施的有效【储存容?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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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V!s渗透设施的有效】。储存容积(m—3);
!。 — Vi渗透】设施:进水量(m3);
!
】 Wp!渗透:量,(m3);
】
— 》 K土壤》渗透系数(m/s】);
》
! , J水力坡降;!
】 ? As有】效渗透面积(m【2);
【
! ts渗透时】间(s)
!
,4,.1.12》 :当人工景观水体兼作!源头减?排设施时其设—计水位应根据景观】和内涝防《治要求?综合比较后确—定调蓄?水深:应根据安全》性、水量《。平衡、竖向关—系和景观设》计要求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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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当植《草沟:等,雨水转输设施用【于排除一定设计重】现,期下的?。雨水:径流时其设计流量】应为该重现期下的径!流峰值?。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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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 当调蓄设施【以雨水利用为主要目!的时调蓄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雨水利用!的途径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当用】于地下水补给时【应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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