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 源头减排设施
!
【
,4.1 》。一般规定《
【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应与其他内—涝,防治设施《相互协调合理—确定各项设计参数
!
?
4.1.—2 城镇》内涝防治应按低影】响开发?理念在雨《水进入城镇排水管渠!设施前采取渗透【和滞蓄等《措施
—
4.1》.3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宜:保持:或模:拟自然水《文和生态过程
!
4.1.4 ! ,源,头减排设施的类型应!根据: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水系特—征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同一》。地区或项目可采用】单一形式或多—种形式?。组合的源头减排设】施
》。
4.1.—5 绿地和广场】等场所兼《作雨水源头》减排设?施,时其标高应低于【周围汇水地》区并应设置地表或】地,下雨水通《。道
—
4.1《.6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程序《应包含下列内容【
《
《 1 调查分】析相:关规划要求》、可用空间、土壤】渗透性能、地下水】位、地形坡度和排水!现状等技术因素【;
:
》 2 确】。定,源头减排目》标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源!头减排?方案;
》
3! 进行《源头减?排设施设《计;
《
:
4【 对设计结果进行!校核
—
4?.1.7《 :源头减排设》施可用?于径流总量控制、】降雨初期的污—染防:治、雨水利用和雨水!径流:。峰值削减《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源头减排设—施用于径流》。总量控制《时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计算设!施规模并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连续模拟校核;当!降雨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时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
— 2 降—雨初期的污》染物削减要求应根】据汇水面积、降雨】特征、地表状—况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 3 雨水利用】量应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确定;?
》。
, 4》 雨水《径流峰值流量—。削减应满足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
》
4》.1.8 》 源头?减排设施设计规【模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51174的有关规!定
?
4》.1.?。9 严禁》在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
!
,
4.1.1!0 ?。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设施边》界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m,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不应小于1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
4.1.】。11 渗透设施的!有效储存容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Vs【渗透设施的》有效储存容积(m3!);:
《。
】 ? Vi渗透设—施,进水量?。(m3?。);
—
【 《 Wp渗透量(m】3);
! 【 : K土壤渗透—系数(?m/s?);
—
— J水】力坡降;
!
: !As有效《渗透面积(m2【);
》
! ts渗透】时间(?s)
《
4.1.1!。2 当人工景观水!体兼作源头减排【设施时其设计水位应!。根据景观和》内涝防治要求综【合比较后确定调【蓄水深应根据—安全性、水量平衡】、竖向?关系:和景观设计》要,求等因?素确定?
:
,
:
4.1.》13 当》植草沟等雨水转【输设:施用于排除一定设】计,重现期下的雨—水径流时其设计【流量应为该重—现期下的径》流峰值?流量:
?
?4.1.《14 当调蓄【。设施以雨水利用为主!要目的?时调蓄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雨水利用》的途径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当用—于地下水补给时应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