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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吴》政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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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遵循》严格、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管【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执法监察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升留降免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 ,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土地管理!。目标责任第一责任】人;当?年,用地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列为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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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简称土地管—理考核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发改、财!政、监察《、规划、农牧、审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部【门
第四》条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时:间及:数,据与当年土地变更】调查相一致》
第五条 考核!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 ?(一)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每年组—织自查于12月初】。。。。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土地管理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 : (二)》市土地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向抽查所在地!政,府反馈?
(【三)市土《地管:理考核小组》。于每年12月前对】各县(市、区—)、乡(镇)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县!。(市、?区):、乡(镇《)政府?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人和》当年用地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将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
】 , (二)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三—) 辖区有国家或】自治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对】保护示范区内的耕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列信息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建立入户信—息档案对示范区以外!的基本农田》有条件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没有条件【的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标【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 (四)【辖区内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档案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置等情况
— 《。(五)辖区内—当,。年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情况《
: , (六)—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有《无违反规划》。、超:。。计划用地情况
】 : (七)辖区【内有无越权批—地、未批先建、以】租代征、闲置浪费或!破坏耕地《情况
《 (八)【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情【。况
? , (九)—辖,区内有无因》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而造成【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
【。 (十)辖区—内有:无规避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低价出让、协议】。出让土地等情况【
—上述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即 !95分以上为优秀】8695《分,为合格80》。85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对用?地单位的主管—部门实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
】。
(一【)当年本系统有【无未批先用或—“以租?代征”用地行—为
(】二):有无发生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下征地或议定【征地费用标准等行】为
(三!)有无拖欠征地费用!、不按期开工建设】、改变用途或—闲置土?地的行?为
— (四)《有无违?。反规划条件》和投资强度、粗放利!用、:浪费土地《等行为
— (五)有无私!自,转让土地、》变相出租等行为
】
》凡考核无《上述行为的为—合格;有《上述行为之一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考《核为不合格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用地单位!的主管部《。门,本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应用于奖励土!地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为!不合格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用地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不得评》先,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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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土地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职渎职行为!或发生占用基—本农田等重大违【法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不》得评:。先,选优外按照相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乡(镇)、【村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土,地管理?目标考核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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