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实:行州、县、乡—(镇)长责任制州、!县、:。乡(镇)应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配备相应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正职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兼任组长
【
村—(居:、牧)民委员会应由!主任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第七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五)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
(六—)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对策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决定表彰、批评事!项,或者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 (七)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事项《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与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相同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九,条 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