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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 20》0,。0年3月1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20:0,。0年5月26—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历史遗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州境内以下文!物均受保护 !。 ,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岩画、石【刻、古?。文化遗址; 】    (二)【与本州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和纪念物; !   ?(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重要文献、典籍、手!稿以:及典型?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  ?  (四《)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宗教建】筑物:、纪念物、》典型工?艺品以及重要文【献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保护 】 第三条 !州、县(市、行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   》。  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 第四条 】州、县(市、行委)!文化行政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建!设、铁路、公—路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     保护!当地:的文物?是村:(牧)民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在文!物集中或有重要文物!的地方应建立群【众性的保《。护小组或确定文物保!护员由?州、:县(市、行委—。)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报酬 【 —。第五条 》文物的保护》管理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文物!保护:管理事?业不得?挪作它用 】 ? 第六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执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自】公布之日《起在一年内由县(】市、行委)人民【政府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指定【有,。关单位或《者指派专人负责保护!管理 》 》。第七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竖:立文物保护》标志其?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及—竖立保护标志的机】关保护标《志应用蒙、藏、【。汉三种文字书—写 !第八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品、爆!炸品、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严,禁建筑取土、—开挖:沟,渠、深翻土地、取】。土积:肥、开山采石、毁】林开荒?、,砍伐:古树、扰《乱,文化层堆积等—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动 : 《 第九条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修建有污染的!工厂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对已有的应区】别情况限期》治理:、改造?、搬迁或《拆除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及—其上级机关解—决 【 第十条 州】、县(市、行委)】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应当加【强对文物的调查【、征集、收》藏、保护及时—抢救濒临失传的【实物资料《 — 第十一条 】由宗教部门管理的纪!念建筑?、,古建:筑(含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保护》对象)其寺管会等】管,。理组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做好:宗教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 — 第十二条 未】。经,州,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和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州境》内征集民族文—物、宗教文物 】 , , , 第《十三条 考古【单位在本州》境内进行考》古调查或考》古发掘须依法征得】省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和—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批准后向州、县】(市、行委》)文化行政部门交验!批准计划和发掘执照!方能:进,行 ?。。 ? ?第,十四条 考古【发掘单位在发掘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发:掘报告并将》出土文物造》。册报送同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出【土文物州民族博物】馆,。具备:保,管、收藏条件的须】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其保管、收藏!;发掘单位需要留】作标本的须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 ? 第十五条— 在基《本建设施工或—农牧业生产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处理不得《自行发掘和破坏所有!出土文物《必须交?文化: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 ,第十:六,条 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对所收藏的文—物应分级逐》件登记设《置藏品档案并将珍贵!文物档?案上报省、州文化】行政部门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文物藏品—库房对?文物藏品应分级【保管:严格保护管理—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破坏等工【作 《 第十七】条, 州内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禁止出!售和:非法馈赠文物藏品】在省内调拨、—交换、借调出州的】一级文物须征得州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二、三级文物和一般!文,物,须征得州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未经同意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 第十八条 ! 复制、拓印珍贵】碑刻:和临摹壁《画、岩画《必须经?州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或未》。。。发表的天文、—水文、地理等的石】刻资料严《禁拓印出售或翻【刻,副板拓印出》售   【  外国人在—本州境内考古发掘现!场考察和拍摄文物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 》。 第十九《条 私人》合,法收藏的《文物其所有》权受保护文物收藏】者对收?藏的文物负有保【。护责任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采取捐赠《、出售等《方式转让给国家文物!。收藏单位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 : , 第二—十条 文物市【场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应无偿移交同级】。文化:行,政部门? , 《 第二十一条 ! 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十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一)因过失造成】一般文物《破坏、丢失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    (二】),移动、损毁、—破坏文?物保护?。标志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200元罚款;【    (】三,),。刻划、污损》、损坏文物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    《(四)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堆放危》险品不?听劝阻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排》除并: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  (五)未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或建设—。控制地带兴建工程】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其停!。工,拆除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六)?在基本建《设中发现文》物不保护、不上交继!续施:工生产造成文—物破坏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停工并收缴文物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罚款;—   — (七)《。在农牧业生产中发现!。文物不保护现场不上!交出土文物并造成】文物破坏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收缴文物】、责令停工并—。处以300元—至100《0元罚款; !   (八)未经批!准非法出售》。文物复制《品或者石刻拓片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全部】文物复制品、石【刻拓片和《。非法所得 【    《(九:)未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私自经—营文物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文!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    (十—)干扰、阻碍文物保!护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理?    【 , 第《二十三条 》 盗窃、破坏—、盗掘?、走私、倒》卖文物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造成?文物: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 本条例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 ? 2000】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