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
(19】94:。年3月21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4年6?。月4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2,年11月3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4?月1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1】年1:月8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18年】1月1?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2018年!3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
,。 第【一条 ?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在自治州境》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实施退耕还林和通过!。承包“四荒地—”种植的林木、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第四:条 州、》。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
, 第?五条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全州植树造》林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城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应参与植树造—林搞:好街道庭院绿化、】美化环境
— 鼓励单》位、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租!赁“四荒地”植【树造:。林进行绿化
】 第六条《 天然林资—源实行国有林场和乡!(镇)?政府共同管护—责任:制划分天然林管护责!任区配备专(兼)】职护林员
】。农村牧?区集体的林》木由村(牧)民【委员会负责管护;】
城镇公共园!林林木及绿地由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管》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负责》管护
《 :第七条 国有林、!集,体林、单位》所有林、《承包:的集体林木和私【有成片林按批准的限!额凭证采伐
!(一)?国有人工林》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二)【。农田林网和单位【所有的林木》确需更新或因建设】需要采伐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属】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四!。)农村集《体所有的林木、【个人承包“》四荒地”、退耕【地林木的采伐依照】(二)项的规—定办理个人》采伐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除外
(!五)对符《合有关规定》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证
采【伐树木?必须按砍1栽3的原!则更新植树保—栽,保活 ?
第八条— 各项生产建【设应尽量《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或占用的《须由用地单位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批?按有关规定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植被恢复》费,实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户管理 【
, :林地使用《性质不?得,随意改变在》林业用地从事—临时性非林业经【营活动必《须按权限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第九条— 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林》地内挖沙、采石、采!。金、取土、》砍柴、?开荒等;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及》其他毁林行》。。为
禁止在】封山:育林区、幼林地内】挖药材
— 禁止放牧》的,区,域由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发布:公告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和,护林制度严》格用火管理制—度设置?防火设施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防火责【。任制
—发生森林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扑—救
》第十一条 —每年9?月20日至翌年【5月20《。日为森林防火期【
禁》止带火种《。。入林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在林!缘附近用火应采【取安全?措施用后《熄灭余火
【 第十二条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经营、谁—防,治,
: , 州、县森林病虫害!检疫机构负责—境内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生病虫害《时应及时组织防【治依法对《应当检疫的林木、】种苗及其产品进【行检:疫防止病虫蔓延【消除:。隐患
《 :第十三条《。 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禁?止在天然林区开办木!材经营加工店(【厂)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依法《对木材运输》实施检?查
》第十四条 对在】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州、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盗伐或者滥伐!森林和其他》。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违反—规定运?输木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 , 违犯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在封】山育林地、幼林地】放牧的除赔偿损【失,外,按每羊单位处以3元!的罚款;《 ,
?(二)在成》林地、?幼林地、封山—育林育草区开垦、】采,金、采石《、,挖沙、?取土、砍《柴、挖药材》、剥树皮、过度修】。枝和其它活》动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并处以毁—坏林木价值3—倍,~5倍的《。罚款;
【(三)毁坏》林业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四)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收购无合!法手:续的木材在天然【林区非法开》办木材?加,工厂(店)》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2《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阻碍、殴打!林业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将火!。。种带入林区随意【用火的; 》
(二)不报】告森林火灾隐患或】经有关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 (三)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
(四》)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引进、调运!种苗或木材》的,;
(—五):隐瞒、迟报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或者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除治】不力造成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 (六《),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
(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木材运输!证的;
(八!),截留、?挪用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的;
《 (九《)管护人不履行【职责:致使发生林》。地被毁?林木:被盗或者管护—人员监守自盗—破坏森林资源—的;:
《。(十)有其他侵犯】林地、林木权益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 第十《九条 ?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 第二十《条 : 本条例自19【94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