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20?04年1月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26—。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11?年1月8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18年1月1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18年3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绿化—管理促进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美—化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北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州城》镇规:划区内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化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承包营造管!理的林地、》居住区绿地》、防:护林:绿地实施植树—、种草、种花等【绿化活动《 ,
: 第四条 》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城镇绿化!工作在州、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制度—。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城镇绿《化,管理工?作各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绿化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城镇?。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州、县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造?。林绿化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城镇!绿化:。规划负责制定本年度!绿化: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城,镇绿化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造林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凡驻城镇【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绿化?义务和管护责任 】。
第八条 】州、县人民》政府提倡境内—外组:织、个人投资或捐赠!资金:兴建城镇《绿化事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镇绿化《。规,划损害和破》坏绿化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 对在城镇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由州、县人民政府!。或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条《。 :城镇绿化规划—由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州、?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期组织《实施
》 ,。城镇绿?化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
— 第?十一条? :城镇苗圃、》草圃的引种和—建设应当选用适宜本!。地生长的树》木(草、花)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第十!二条 ?。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新建的】办公生?产场所及住》宅区不得《低于30%》; :。。。
(二)—。老,城区:改造:。。项目绿化不》得低于18》%新建项《目绿化不得》低于25%;
】 (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不得低于!30%?并按国家标》准营造防护林带或草!坪;
—(四:。。)城镇防护林带建】设,按,照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绿化专项!规划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绿化工程必》须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并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度绿化季节
!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须经!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州、县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按规定核实【绿化面积由建—设单位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未达到级化》面积标准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第二个植树年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
: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费?用应:列入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第十:七条: 城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第十八》条 城镇公共【绿地、防《护林带、公园及林】。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建设、土地【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报州、县人民!政,府审批;新建、改】建居:住区或办《公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城镇绿化管【理,工作实行专业—部门、责任单—位和个人管理相结】。合并按所《有权限进行管护【。
:。 (一)公共绿】地、街道《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管理维护】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 (二?)防:护林、苗圃》和林:业科研林地》由林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负责本》单位附属绿地和承】包营造林地的—绿化管理维护; 】
, , (四)城镇—居民庭?院,内,和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谁所有、谁!管理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合同:有关约定《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砍,伐或迁移树木的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补:。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力:、通讯、管网—等公用设施》工程:项目影响城》镇,绿,化的应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 第:二,十二:条 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改作他用《。
: 第二十三条【 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必须】。严格控制《。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
【 因临时占用城镇!绿地造成树木、草(!。花)损失的由—占用单位负责赔偿】
: 第二十四—条 在城镇—绿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害树木花《草、在树上》拴绳挂物、张—。贴广:告、:攀折树枝、》刻剥树皮、倚树搭棚!;
(二)】践踏花圃、苗—圃、:草坪、?花坛和?采,摘,花朵;?。
(三)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及取?土、挖砂、采—石,、放:。。牧,;
? (四)》。损坏公园、游园【、广场、花坛、行】道等园林绿》化设施?;
》(五)破坏园林建】筑,。。、栏杆?、标志?牌及绿化专用水【渠,、水:井、闸门、涵洞等】; :
(六》),其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城镇绿化的管】理部门和维护—人员应负责养护园】林植物?维护园林《。防,护,设,施及时?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给:予行政处罚 —
(《一)不按批准的规】划建设?绿地或建设项目【完工后末完》。成绿化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仍末完成的按绿】地建设费《用或完成绿化—任务所需费用—处以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
(二)临【。时占用绿地超过批】准时:间,不予退?还或竣工《后末清理《现场恢复《绿地原状《的责令限期退—还或清理现场—恢复:原,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四)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栽:。所砍伐树《木三倍至五倍的树木!并可:处以所砍伐树木价值!的三倍?至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涉及到损坏树—木、绿地、园—林,设,施的应通知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第二十?八条 拒绝、阻】碍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 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滥用本条例【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的【由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销批准文【。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三十》条 ?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绿化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 ,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