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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屋的来源!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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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
! (一《)政府出资兴—建,的廉:租住房;《。
— (二)政府出【资购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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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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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设,中所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优惠政》策市房改办》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经审批】获,得廉租住房使—用权的低保无房【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廉租住房使》。用权不得《上市交易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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