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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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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和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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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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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房!。产,局是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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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城镇《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设在市房—产局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的审批【工作市财政、民政】、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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