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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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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令:。。第7:9号
四平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9月1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石国祥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四平》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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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平市区(包括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和—四,平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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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 第四条 征【地拆:迁涉及?农民房?屋的采取货币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城《市远郊和农村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由—乡村重新安排宅基地!无法安排的给—予宅:基地补?偿费
!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采取货币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采取货币方式补偿】的,给予宅基地补偿费】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不再给予宅基地补偿!费,
: : ? 房屋?。拆迁具体补偿办法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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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住【宅房屋使用》人因征地搬》迁,的征地使用人向被征!地搬迁人每户支付一!次性搬迁补助费【200元
】 在规—定的搬迁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征地使用!人要付?给过渡费被拆迁人每!。户每月?80元采暖期间每户!每月120》元
【 ,。 同一区域、—同一项目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要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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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执行《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执行征收—集体林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和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执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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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菜】田(温室、大—棚)、水田、旱田的!地类划分《及,产值标准
】 (一)—菜田
— : 1.《温室菜田室内宽【度6米以上高度2】.5:米以上温《室间距是温室高度的!2.5倍东西走向有!棚膜、棚被等—防寒设施温室—内具有浇灌》设施一年《四季连续生产并【。常年使用《的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10.9【。2元/平方米(72!。80.04元—/亩);
【。 《 2.大《棚菜田(《钢架结构)宽度【。10米以上高度3米!以上棚间《距1米以上生产季节!有棚膜防寒设施有浇!灌条件每年3月中】。旬,至10月《中旬连?续生:产并常年《使用:。的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8.《19元/平》方,。米(5460.0】3元/亩);
】 :。 3.大【。棚菜田(竹木结构)!长度40米》。以上宽度6》米以上?高度2?米以上棚《间距1米以上生【产季节有棚膜—防寒设施有浇灌条】。件,每年3月中旬至【10月中旬》连续生产并》常年使用的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8.19元/平方!米(546》0.03《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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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露地菜田连续!三年种植蔬菜—并当年?生产地势平》坦、有?浇灌条件《的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2.96!元/平方米(19】73.34元/亩】)
— (二)水田
!。 :。 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的水田年产—值标准1.8—4元:/平方米(1226!.6:7元/亩)
】 (三—)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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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旱田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1.45【。元/平方米(966!.,67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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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农作【物产值的具》体标准?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23年进行—。一次测定调整重新发!布实施;未作调【整的按原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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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成材—树、树苗、药—材、果树苗、—花卉等经《济作物?。和林木按科学种植】法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 , 被征收【土地上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按照科学种植法并】按当年市场平—。均,价格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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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地类确》定、农作物、花卉】。、草:药或经济林木等补】偿有争议的由—。市农业、林业—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界【定以专家界》。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更房超出20—平方米部分或—改变用途的征地时不!。予补:偿
!第,十条 地上附着【物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同协商【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能共同指定的!由市:政府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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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征地前市政府发】布拟征地通知书通知!书送达后拟征收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征地时不《予补偿
【。 恶》意投资建《设不具使用》功能的所谓温—室、大?。棚和其它畜》禽养殖设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 ,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骗】取征地补偿》款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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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用地政策》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经区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搭车建设—住宅等?与规模化养》殖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合法:建筑、符《合标准的畜禽—场舍等设《施征地时依》法给予补偿》通过评?估确认?补偿价格《
规!模,化养殖用地征地时按!原地类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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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依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土》地机动地的》发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发包》方式、收费标—准、经营期》限等事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者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同意后确【定
— 未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的由发包人依法收!回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 《 :对以:攫取征地补偿款为】目的:非法转包《、破坏耕地的—。行为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限《期拆除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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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严禁?机关:干,部以骗?取征地补偿费用为目!的以转包为》名购买剩《余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期租赁集体—。土地或者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合伙等《方,式参与非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私搭乱建《附,。着物违?者由监察机关依纪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相关经【济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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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乡—、村:规划范围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
【。 违?反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改正对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封现【场,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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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 :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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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对征地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采取证据保全、公证!和经评估后提—存补偿资《。金可以先行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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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积:极支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不【得无理阻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市国土【资源、住建、农【业和林业等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四平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严!禁擅自设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补偿自立》政策超范围、—超标准给予补偿构】成扰乱征地市—场秩序?的一经查实由监【察和司法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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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已经批》准用地正在实施征】地拆迁的按以前【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批,准用地尚《。未实施征《地拆迁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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