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整流设备配置
4.0.1 系统容量应按远期负荷规划,其中整流机架应按远期负荷配置,整流模块的容量宜按近期负荷配置。
4.0.2 主用整流模块的总容量应按负荷电流和电池的均充电流之和确定。
4.0.3 分立式系统容量宜小于1200A,最大不应超过1600A;组合式系统容量不宜超过400A。
4.0.4 系统的整流模块数量应按N+1冗余方式配置,N不大于10时,1只备用;N大于10时,每10只备用1只。
4.0.5 在每个系统中,整流模块数量不宜少于3只,并联使用的整流机架不宜超过3架,在一个整流机架中安装的整流模块不宜多于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