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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     现将【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 ,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地保护城市【建设档案《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形成和报送(—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 》    本》。。。办法所称城市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材料和记录 】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并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 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  :   县《(,市)、金州区和【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 ?。 第五条 》各建设单位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城建:档,案,管理范围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下列城建—档案  !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建筑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    《2、市政公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3、园林!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     4、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    5》。、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和有关隐蔽!工程 《    (】二)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下同)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以:及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国家、省《、,。市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 第《六条 编制和报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 《 《。。。    (二)档】案资料应当报送原件!特殊情况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报副本或—复制件报件》上注明原件存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 ?第七:。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和编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制定档案!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做出详?细,规定保证收集与编制!建设:工,。。程档案?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并签订【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双方签订【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验材料之一!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移交【全部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办理城】建,档案:合格证明 【 第十条— 对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补:充的建设工程档案(!其中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 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其正在收集、—编制或保留的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应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 第十三条 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对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应每年报送 【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5年后应全部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城建档《案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有适应需要的专】用库房?设有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霉、防尘、防!盗、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对损《坏和:。变质的城建》档案要及时修—。补、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采用缩微、》。光盘、?磁带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 —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持!。有合法证件;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   利用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交纳?费用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报送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无—偿提供?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捐!赠珍贵或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 第二?十一条 无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市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