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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 现将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有效地保护城市建设!。档案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形成和报送—(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     本】办法所称城》市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材料和记录 !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并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 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     县—。(市)、金》州区和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各建设单】位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城建档案管理范】围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下列城建档》案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建筑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     !2、市政公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3、园林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4、: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5、【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和有关隐蔽工!程, ? ?   (《二)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下!同):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以及?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    (四】),国家、省、市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 《 第六条《 编制和报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 !。    (二)档】案资料?应当报送原件—特殊情况《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报副本或复制—件,报件上注《明原件存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 第七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和编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制定档案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做出—详细规定《保证收集与编制【建设:工,程档案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并签—订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双方签订!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验材】料之一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移交全部!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办理城建档案合格!证明 — 第十条 —对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补充的建》设工程档案(其【。中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 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其正在收集、!编制或?保留的?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应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第十三条》 ,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对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应每年报《送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5年后应全【部,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 ,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城建—档案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有适!应,需要的专用》库,房设有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霉、防尘《、防盗、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对损坏和变质的】城建档案要》及时修?补、: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采用缩微、—。。光,盘、:磁带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 》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持有】合法证件;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利用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交,纳费用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报送: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无:偿提供?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捐赠珍—。贵或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无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市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