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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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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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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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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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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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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地保护城】市建设?档,案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形成和《报,送,(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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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城市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材料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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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并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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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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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金州区和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各建设单位!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城建档案》管,理范围?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下列城?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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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建】筑,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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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政公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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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园林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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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5、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和有关隐蔽工—程,
!(二)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下《同)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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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以及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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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国》家、省、《市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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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编制《和报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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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
!。 (二?)档案资料应—当报送原件特殊【情况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报副?本或复?制件报件上注—明原件存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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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材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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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和编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制定】档案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做出详细规定保证】收集与编制建设工程!档案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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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并签订》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双方签订—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验【材料之一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移交—全部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办理城】建,档案合格《证,明
第】十条 对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补充的?建设:工程档案(其中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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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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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其正在收集、编制!或保留的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应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十,三条 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对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应每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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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5年后应全【部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城建档案《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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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有适应需要的专!用库房设有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霉、防尘、【防,盗、: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对【。损坏和变质的城建档!案要及时《修补、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采?用,缩微、光《。。盘、:磁带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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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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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持有合法证件—;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 ?利用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交纳费用!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报送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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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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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捐赠《珍贵或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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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无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市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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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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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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