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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   现将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有效地保护城—市建设?档案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形成和报送(】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 ?     本【办法:所称城市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材?料和记录 》。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并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 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   —  县(市)、【金州区和《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 ?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 :第五条 各建设单位!。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城建档!案管理范围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下《列,城建档案 】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建】筑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     !2、市政《公,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3、】园,林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     4、【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5、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和有关隐蔽工【程 《 ?   (二)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下《同)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以及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国,家、省、市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 第六条 编【制和:。报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 】   ?(二)档案资料应】。当报送?。原件特殊《情况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报副本或复制件】报件上注明原件存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第!七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和编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制定】档,。案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做出详细规【定保证收集》与编制建设工程档】案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并签订《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双方?签订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验材料!之一 ?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移交全部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办理城建档案合格!证明 《 : 第十条 对【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补充的!建设:工程档案《(其中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 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其正在《收集、编制》或保留?的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应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十:三条: 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对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应每年报送!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5年后应【全部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城建【档案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有】适,应需要的专用库【房设有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霉、防!尘,。。、防盗、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对损坏和变—质的城建档》案要及时《修,补、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采:用缩微、光盘、【磁带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 , ,。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 : ,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持有合?法证件;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 ,    《利用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交纳费用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报【送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无偿提—供,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捐》赠珍:贵或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十一条【 无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市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