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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 ,。 鞍山市政府【令158《。号 — 鞍山市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11《月19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市《长 谷春立 —。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 鞍?山市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依?法处理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对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鞍山市城》市市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集体土地) 】 第三条—  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实施处罚!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衔!接,和配合工作   ! 第》。四条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或者其?它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审批手续以及未按!。标准:进行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对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同时—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 第五【条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  —    (一)【擅自增加(减—少):建(:构)筑物面积的; !。  ? ,    (二)!擅自移位进》行建设的;》   《 :   《 (:三)工程项目—功能:缺失的; 》  《 , :   (《四)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立,面、造型、色彩的】;  ? —   (五》)擅自?增加(减少)—建,。。(,构)筑物层》高的;?。   】  :。 ,(六:)擅自进《行,地下管网建设的 】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  :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 , 第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擅自挖取!沙石、土方、围【填水:面及设置废》渣、废品、沙—石堆放场等改变【地形地貌《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恢?复地形地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清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施工《;拒不停止》施工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暂扣》施工机械和施—工工具并处以施【工取费总《额5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并—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 : 第九条》  当事人》接到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 第十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且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十一条 》 对妨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