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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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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3: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6月8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公布 自公【布之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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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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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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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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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国土、房】产,、工商、司法行政】、房地?产开发、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解决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突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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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支持和》鼓励发展专业劳【务分包?公司通过在》劳务分包公司中【建立工会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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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情况!按月向建设单位报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施工验量《单和:工资单?;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验量单和工资单及时!。拨付工程款并保【。障人工费按月—足额发放同时负【责监督施工》企业的工资发放工程!款中应当分别标【明人工费和材料【。费;农民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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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企业的施工】验量单、工资单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拨付情况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按月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 :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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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资支付项目、标】准、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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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和方式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 《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实行!。。月工资低于一—个月的实行日工资 !
— :。第,九条 因农民【工本人原《因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施工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农民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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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行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专项用于因】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原因造成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时】的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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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项目经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各!自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市、县(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凭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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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工资保障】金必须存入市—、县(市)政—府指定的专用帐【户该账户由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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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用于特殊情况【下垫付建筑》业企业?拖欠或?者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垫付—行,。为发生后由有—关部门依法向拖欠】单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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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调《查对于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责—任方:补,发农:民工工资责任方【。拒不:履行的由《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其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予以支?付,。同时要求其在1【个月:内,补足工资保障金对】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方应当按照缴纳工资!保障金?标准的2倍补足工】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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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
【 : , 对于多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计入企?业不良记录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经施工现场公!示15日《无投诉、《上访:情况:的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工资保】障金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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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施工企业》发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认【定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认定书【作为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要件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将工程肢解和转】包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将工程肢解—、非法转《。包和以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造成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应当承担清【偿拖欠和克扣的【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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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农民工对》于,。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 (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
【(二)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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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 (一)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 : , ,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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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的; —
【(五)其他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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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限制该】工,程建设单位参加新】的土地投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直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工程验收;》质监部门不予办【理企:业代码证《年检;公安消防部门!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施,工企业在《雇,佣,。农民工过程》中发生?的逃匿?诈骗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为追讨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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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施工验量单、工资】单或者工资款拨付情!况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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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每人50《0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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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法】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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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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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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