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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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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业经—2007《年1:1月19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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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谷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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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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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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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依据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用粘土(含粘土掺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烧结的实心—。砖以外的具有—保温:隔热、轻质高强【的建筑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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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范围按照省公布的!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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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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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节约!土,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新建与改建【并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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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
第六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 (一)贯彻落实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二)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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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制—定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 (四)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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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负责墙!体材:。料革新的调查研究、!信,息交流?、统计、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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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组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工作;
】
》 (八)》指导县 (含海城市!、千山区 下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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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墙改》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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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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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当向县墙—。改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墙改办组织!认定后报《省墙改办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产品由省墙改办】发,放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告知理由
】
第九条【 生产企业符—合国家生《产规模要求》生产经认定》通过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享—受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建设单位使—用,经认定通过的新【型墙体材料》。享受:相应:的专项?基金返退《优惠政策
!
第十?条,。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有地方标准的【应当:同时符合地方—标准
》。
第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中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在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有】同级墙改《办参:与审查对《项目进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技术评价《
! 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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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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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
】 海《城市城市规划区、】千山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内和距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5》公里以内《现,有的: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由县人民【。政府按国家、省规定!。分期分批《予以:关停
第!十五条 鞍》山市城市规划区、】海城市?城市规划《区、台安县》和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区的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禁止在设计和【建设中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使用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其】他区域逐步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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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推广发展下【列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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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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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石:膏,砌块和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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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轻质墙板、复合保温!墙板、整体式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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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业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高掺量!的利废制品》;
!。 (五?)其:他不含粘土成分【的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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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自—住房除?外):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开工手续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专项基金;!对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发展【改,。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立】项、开工手续—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批准减?、免、缓缴专—项基金?;对于符合》国家、省免缴专项基!金,条件的应当报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九条 】专项:。基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转入下年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
第二?十条 专项》基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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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工:程的返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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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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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
【
(!。四)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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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墙体材】。料革:新的统计、宣传和】技术培训;
】
(【六)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墙—体材料革新有关的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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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缴纳专—。项,基金后、工程开工前!到墙改?办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墙!改办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和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墙?改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返退专项《基金
】第二十?。三条 申请返退【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墙,体,罩面前提前》15日向墙改办提】出书面返退申请墙改!办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部门对资料和现场!核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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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建设单位—凭专:。项基:金缴费收据、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和建筑节能【检测:手续到墙改办办理】。返退清算事》宜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领取返!退,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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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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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在【规定区域《。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设计中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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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计建筑总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下(含1!万平方米)的处【以1万元罚》款;
】 ,。 (二)设计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含5万平方!米)的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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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设计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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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规定区域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建设中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单体建筑处》以罚款
】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含3000平方【米,)的处以 1—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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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含 5—000?平方米)的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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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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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缴专!项基金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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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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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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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行政?主管部?门、墙改办》以及: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鞍山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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