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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 ? ? 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 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业经:2007《年,1,1月19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市长谷春立 ! :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   》 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依据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用粘土(含粘土掺】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烧结的实心—砖以外的具有—保温隔热、轻质高】强的:建筑:墙,体材料 【  ?   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范围【按照省公布的目【录执行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 第四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节约土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新建与改建!并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落《实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   (《二)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    (三)【。制定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 》   ?。。(四)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 ?    》(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    (!。六)负?责,墙体材料革新—的调查研究、信息】交流、统计、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 ,。    (七)【负责组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工作》; ?   — (八)指导县 】(含海城市、—千山区 下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     县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墙《改,。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七条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管理工作 【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当向县墙改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墙》改办组织认定后报】省墙改?办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产品由省墙改—办,发放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告知理由 】 第九—条 生产企》业符合国家生产【规模:要求生产《经认定通过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享受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建设《单位:使用经认《定,通过的新型》。墙体材料享》受相应的专项基【金返退?优惠政策 ! ,第,十条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有,地方标准的应—当同时符合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中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在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有同级墙改办参与!审查对项目进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技术评价 !     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第十四条】。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 !  ?   海城市—城市规划《区、千?山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内和距《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5公里以—内现有的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由县人民政府】按国家、省》规定分期分批予以关!停 第】十五条 鞍山市【城市规划区、海城市!。城市规划区、台【安,县和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区的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禁【止在设计《和建设中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使用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其《他区域逐《步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 第?十六条? ,推广发展下列—新型:墙体材料 【 ?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 , :   (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石膏砌块和条【板; 》    (三)!。轻质墙板《、复合保《温墙:板、整体式墙板【; 》   《 (四)《工业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高掺量的利废制【品; ?。 ?。    (五)】其他不?含粘土成分》的新型?墙体材料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自住房除外)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开—工手续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专项基金;】对,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发,展,改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立项、开工手续 !。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批准减、免、缓缴】专项基金《;对于符《合国家、省免缴专】项基金?。条件的应当报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专项基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转入下年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 第二十—。条,。 专项基金使—用,范围 —    (—。。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工程】。。的返退; !    (二)【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 —。 ,    (》三):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 】    (】四):。。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 ?。    (五)墙】体材料革新的统计】、宣:传,和技术培训;— 《    (六)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墙体材《料革:新有关的其他—。开,支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缴纳?。专项:基金:后、工程开工前到】墙改:办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墙改:办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和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墙【改,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返退专项—基,金 》 , 第二十三条 申请!返退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墙体罩面前提前】15日向《墙改办提出》。书面返退申请墙改办!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部门!对资料和《。。现场:核,验完毕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建设单—位凭专?项,基金缴费收据—、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和建【筑节:能检测手《续到墙?改办办理返退—清算事宜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领,取返退的《专,项基金?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在规定区域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设计】中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一】)设计建筑总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下(含1万—。平方米)的处—。以1万元罚款—。; —    (二)设】计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含5万平【方米)的处》以2万元罚款; 】。。  —  (三)》设计: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处以3!万,元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规?定,区域:民用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建设中【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单体建筑【处以:。罚款: ?   》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含3000平【方米)的处以 【1 万?元罚款; 】    (二)】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含? 5000》平方米)的处以2万!元罚款?; : 》   (三)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处以】3万元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缴专项基金—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行政主管部门】、,墙改办以及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鞍山】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