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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津建】设材[2016【]2:99号 【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市建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附件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 201—6,年6月4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和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以下统!称“建设工》程”)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全市及市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区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本市!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现《场使用、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 ?。 第五条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和使》。用信息公《示提供信息》公示技术服务 【 第六条】  本市对》下列:用于建设《工程的结构性—、功:能性和?节能环保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  :  —。   (一)建【设,工程钢?材;  》。 ,     【(,二)水泥;  【 》。    (三)【预拌混凝土;  】 ?   《  (四)》预,拌砂:浆,;  》     (五!)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  !    】。 (六)防水材【料,; : — ,。   ?(七)建筑外窗; ! —  :  (?八)建筑幕墙—;   !   (九》)建筑管线;— , ?   》  (十)混凝土预!制构件; 》 《   《 , (十一)“四新”!技术产品;》  【。。。 ,。  : (十二)》市政公路材》料 : 第七条 !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内容 》  【   (一)建【设工:程,。材料名称;  】 :     (【二)规格型》号;  《 》 ,   (三)执行标!准;:  》 :    (四)供应!商名:。称; ?    ! (:五)销售电话和网址!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办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应当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    】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  !     !(二)建设工程【材料型式检》验报:告;  》   —  (三)》建设工程材料经销】授权:委托书?;   !   (四)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确认!单,;  ? :   》  (五)》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指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经销商  【   — , 本规定所》称相关证《书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必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等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 《 第九条  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复试前办—理使用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     (】。二)建设《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    】 (三)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名称 ! 第十条 ! 信息?公示: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制度首》次,办理信息公示注册、!申报的企业在—。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后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副本?以及其它有效公示材!料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 ?     【施工承包企业—应及时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打《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上采购—重要建设工》程材料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对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复核《审核采购合》同、进场资》料可: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检【 《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进行复【。核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不得?提供:不合格和《虚假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虚!假检测?报告及?其它虚假《质量标准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核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控制台账》并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分部》分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超越资质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自检、互检活!动发:布年度?诚信企?业名录不断》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要《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等培训、【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及:时汇总记录弄虚【作假: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查不合!。格问:题处:理情况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条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施工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   一《年,内累计两次未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建设工?程材料?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   (一)提供虚!假公示申报资料【的,;  ?。   【。  (二)被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三)一年《内累计两次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的;  !  ?   (四)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 本规定自20【16年 10月【1 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建质安》〔2006〕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2009】〕25号)同时废止! : , 附件》 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