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
津建设材【[2016]—。299号
】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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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 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市建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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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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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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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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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和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以下统《称“建设《工,程”)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全市及市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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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区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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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本:市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现场使用、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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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和使用信【息公:。示提供信息公示【。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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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市对下】列用于建设》工,程的结构性、功能性!和节:能环保?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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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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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水泥【;
! (三》)预拌混凝土; 】
】 (四)》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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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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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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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筑外窗;
】。
— (八《)建筑幕墙;
】
】 (九)建筑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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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混凝《土预制构件;
!
《。 (十—一)“四新”技【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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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市政公【路材料
【
第七条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内容 —
—。 (一)建设!工程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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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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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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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供应商名称!;
! : (五)销售电【话和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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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办,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应当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
!
: , (《二)建设工》程材料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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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建设工程【。材料经销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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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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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指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经销商
】
》 本》规定所称相关证书】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必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等
》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
《
第九条 》 ,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复试前—办理:使用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
】(二)建设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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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名称
!。
第十条 【信息:公示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制度首次》办理信息公》示注册?、,申报的企业在—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后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副本以及】其它有效公示材料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
:。。 施工承包企!业应及时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打!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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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上采购重要—建设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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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对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复核审核】采购合同、进场【资料可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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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进?行复核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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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不得提供不合格!和虚假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虚假检测》报告及其它虚假质量!标准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核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控制台!账并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分部分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超》越,资质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自检、互检活动【发布年度诚》。信企业名录不—断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要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等培训、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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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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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及时汇》总记录弄虚》作假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查不合格问题处理】情况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施—。。工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 一年《内,累计两次未》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建设工程《材料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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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供虚】假公示申报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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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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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年内累》计两次?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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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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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本:规,。定自2016年 】10月1 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建质安《〔2006〕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20!09〕?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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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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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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