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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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建【设材[2016]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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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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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市建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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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201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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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和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以下统称“!建设工程”)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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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全市及市—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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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区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现场使用】、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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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和使用信息【公示提供信息公示】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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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市对下列】用于:建,。。。。设,工程的结构性—、功:能性和?节能环保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
】 《(一)建设工程钢材!;
《
】(二)水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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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拌混凝土】;
【
(四)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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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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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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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建筑外窗】;
! (八)建筑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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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筑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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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混凝土《预制构件;》
》
(十一!)“四新”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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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市政公路《材料:
》
第七条《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内—。容
【
(一)】建设工程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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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格型《号;
】
(三)】。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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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名称;
!
(五【)销售电《话和:网址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办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应当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 —。
! (二?)建设工程材料型】式检验报告》;
》
》 (三《)建:设工程材料经销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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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确认】单;
!。 , : (五)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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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指—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经销!商
—
: ? 本:规定所称相》关证书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必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等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第!九条 《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复试—前办:理使:用,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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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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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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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信息公示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制度首次办理!。信息公示注册—、申:报的企业在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后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副本以!及其它有效公示材】。料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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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企业《应及时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打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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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上采购?重要建?设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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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对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复核!审核采?购合同、进场资料】可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检《
》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进行复—核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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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不:得提供不合》格和:虚假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虚假检!。测报告及其它虚假】质量标准《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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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核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控》制台账?并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分部分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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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超越资质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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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自检、互【检活:动发布年度诚信【企业:名录不?断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要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等培训、【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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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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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及】时汇总记录弄虚作】假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查不《合格问题处理情【况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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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施,工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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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累计两次未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建设》工程材料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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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虚—假,。公示申报资》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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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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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一,。年内累计两次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的;
【
【 (四)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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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 10月1 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建!。质安:〔2006》〕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2,0,09:〕25号《。)同时废止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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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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