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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津!建设材?[2016》]299号 【。 ?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市建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附件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2》。016?年6月4日 — 第—。一条: ,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和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以下《统称“建设工—程,”)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全?市及市?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区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本?市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现场使《用、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 第五—条,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和使用》信息公示提供信【息公示技术服务 】 ? 第六条  本市!对下列?用于建设工程的结构!性、功能性和—节能环保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 《 《     —(一)建设》工程钢材; — —    (二)水】泥;  !    (三—)预拌混凝土;【  《。    — ,(四)预拌砂浆; ! 《  ?   (五)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 ?。    ! (六?)防水材料》;  】    (七)建筑!外,窗;  》。 , ?   ? (八)建筑幕【墙;:。   】   ?(九)建筑管—。线;  《 , 《    (十)【混凝土?预制构件;  【  —   (十一)“】四新”?技术产品《; :    ! (十二)》市政公路材》料 — 第七条《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内容  【  —   (《一)建设工》程材料名称》。;  【     (二)】规格型号;  】     】(三)执行》。标,准;  —     (】四):供应商名称》;,。  【 ,。   (五)销【。售电话和网址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办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应当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  ?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  ! ,  :。   (二)建设】工程材料型式检验报!告;  》     】(三:)建设工程材料经】销授权委托书; 】 —   ? (四)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确认单; 》 —    (五)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  【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指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经!销商  — ?   ? ,本规定所称》相关证书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必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等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第九】条 : 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复试前办理【使,用,。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  【   (《二):。建设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   》  (三)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名—。。称 ? 第十条  !信息:。公,。示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制度首次办理】信息公示注》。。册、申?报的企?业在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后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副—本以及其它有效公】。示材料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  【   施工承包企】业,应,及时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打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上采购》重要建设工程—材料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对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复核审!核采购合同、进【场资料可《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检 》 :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进行复!核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不得提供!不合格和虚假—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虚假:。检测报告及其—它虚:假,质量标?准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第十五条 !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核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控制台账并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分部分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超—越资质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自检、互—检活动发布》年度诚信《企业名录不》断,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要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等培训、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查处 《 》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及:。时汇总记录》弄虚:作假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查不》合格问题处理情况】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条?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施工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  : ,一年:内累:计两次未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建设工—程材料?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  (一)提供虚假!公示申?报资料的; — , 》    (二)【被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   (三)一【年,内累:计两次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的;!  》    》 (四)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 10月1 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建?质安〔2006〕】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2009〕25!号)同时《废止 附!件 《 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