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 :津建设材《[,20:。16]?299号 —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   ?  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市】建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附件:。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2》016年6月4【日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和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以下—统称“建设工—程”)使《用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全》市及市?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区管【。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 本市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现场《使,用、: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第五条 《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和使用信《息公示提供信—息公示技术服务 】 第六条】  本市对下列用】于建设工程的结【构性、?功能性和节能环保】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信息公?。示 :。 —。。    (一—)建设工程》钢材;?  —     (二【)水泥;  ! ,     》(三:)预拌混《。凝土;  【    — (四?)预拌砂浆;  !   —  (五)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 》 《。     (【。六)防?水材料;  】     (】七)建筑外》窗;  !   ? (八)建筑幕【墙; ? — ,   (九)—建筑:管线;  【 :     (十)】混凝土预制构件; !    ! (十一)“—四新:”技术产《品;  】     (十二】)市政公路材料【 —第七:条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内容  —。     (】一)建设《。工程材料名称; 】   】  (二《),规,格型号; 》 , ?    》 (三)执行标准;! , , ?。   《  (四)》供应商名称; 【  【  : (:五)销售电》话,和网:址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办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信息》公示应当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  !    【 (二)《建,设工程材料型—式,检验:。报告:。;  》     (】三):建设工程材料—经销:授权委托《书;  【     —(,四)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确认单;  】。 ?     (五【)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 《 ,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指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经销商  —    】 本规定所称—相关证书《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必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等  ?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执行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 第九条】。  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复试前办理!使用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承包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    (二)建设!。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  《   ?(三)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名称: 第【十条  《信息公示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制【度首次办理》信息公示注册—、申报的《企业:在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后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副本以及其—它有效公示》材料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   施工承包企业!应及时到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打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上采购重要建设工】程材料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对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复核》审核采购合》同、进场资料—可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检:。 《。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进行复核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 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不得?提供不合格》和虚假?。。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虚假【检测报告《及其它虚假》质量标准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核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控制台账并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凭证作为分部分【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 ,。 第十六条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超越资质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自【检、互检《活动发布年度诚信】企业名?录不断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要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等培【训、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依,法查处 》 第十九条 !。 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及!时汇总?记,录弄虚?作假和?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查不合格问》题处理情况》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条】 ,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施工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 一:年内累?计两:次,未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公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建设工程材》料,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     !(一)?提供虚假公》示申:报,资料的;  】 ,    》 (二)被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    (三—)一年?。内累计两次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的; 《 ?     (四!)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 1—。0,月1 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建质安〔20!06〕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2:009〕25号)】同时废止 】 附件 》 : 十二》类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