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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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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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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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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安全管!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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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击灾害—风险评估、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审核、验收—。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调查、鉴!定和其它防御及减轻!雷电灾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地的防雷—减,灾工作?。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分级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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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所需经费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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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接受雷电》防护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雷电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雷电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责任、经费保障、雷!灾报:告、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措施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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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七条 《。。地,方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保!定市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制中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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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气象局是本市!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的防雷减灾—工作;?各县(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的管理?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的防雷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气象:局承担
】 ?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雷电《防护安全宣》。传教育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对—在防雷减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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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天气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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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雷电天气》预报、警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职责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雷电天气预报、警报!
】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信息》网络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雷:电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雷电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预?警有关媒体》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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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
】。
》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贮存场所—;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 (《四)航空、》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
》 (五)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仓】储场所尚存地上建】筑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 (》六)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宾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口,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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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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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以?下大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爆炸危险项目在调研!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 , , , (一)《城市桥梁、燃气、轨!道、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
》 (二)输电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等电力设施、电气装!。。置;
— , (三)》石,油、化工、矿—山等易燃易爆物资和!剧毒物质生产车【间与:仓储设施等爆炸危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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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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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高速《公路的高架桥—、Ⅱ类以上的机【场;
【 (六《)25层以上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上建筑物!、单跨跨度30米以!上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 (七)其他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大型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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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与》主体工程或者整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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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所含的!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实》施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和其它条件依法做!出,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决定—。。
】未经审核、验—。。收的防雷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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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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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防雷《装置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于】规,定期间内定期申报】检测:。防雷:装置的?使用者?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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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本市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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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防雷【设施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各种专业防】雷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级别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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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无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业务
! : 外埠组织或】者,个人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活动应当】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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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雷减灾指】挥协调机制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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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组织对防雷装—置检测情况进—行抽查
!。 第二十四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雷—电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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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雷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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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承担防《雷安全检测》、测试、评估业【务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检—测对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出具合格证书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的依法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
【 , , (二)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出具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的;
》 : (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 , :。 (四)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的;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
》第二:。十,八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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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而没有安装的!;
》 : (:二)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以【及变更或《修改防雷设计方【。案未:按,原审核程序报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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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未经竣》工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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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未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承,接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
】 (:。五)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 (六)【。。不具备或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和资?格等级许可范围【擅自: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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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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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按规定申》报防:雷装置检测》的;
!(,二)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保!定市雷?电,防护安全管理—规定(〔2003】〕保市府办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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