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的通知
保市!政,〔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已经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
— 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
【 为:增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严肃?性体现“依法依【。规、:职责明?晰、公开透明—、提质提《。速”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等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市—。政府领导下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全—体,会和常务委员—会分级审议决策制】度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
一、市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与程!序
(一)市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
1、!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乡!。规划工作重大方【针和:政策框?架的编?制、修订
!。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三星】一淀”空间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纲】。要,。或方案的《编制、?修订
! 3:、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及国?家、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
?
【4、:跨,区域(含“一城三星!一淀”区《域共享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方—案包括铁路、—公路、供水、供电、!通讯(含部》队及国家通讯专线、!光缆)等项目选线及!站场选址《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选址等
! 5、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新建、改《建,建筑设计方案
】。 6【、主城区内大型工业!项目的选址方—案
!7、:道路红线40—米以上城市》道路两侧以及重要地!段占地10公顷以上!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单体?。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 》 ,8、占地2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
, 》 ,。9、道路红线50】米以上?的主要城市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和整】治,规划方案
【 1—0、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审议的规划!事项
《 (二)市规委】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策事项:
! , 1、》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需对局部地块【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建设容】量、配套《的公共?设施等强制性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选址或规《划方案?
: :。。 2》、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下《、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占地10公顷—以下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单体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以上【以及重要地段—、部位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 3、》占地20公》顷以下的《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
》 , 4、道《路红线5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景—观控:制规划?和整治规划方案
! 5【、道路红线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选,线及设计方案—;
】 6、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审议的有】关规:划事项
《
(三)工作程!。序
《 》。1、市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召—开规委会的》请示并按照市规委】会章程有关》规定协?调筹备会《议
? 》 2、市《规委会按照章程明确!的议事规则进行审议!决策
》。 , 《规委:会常务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
— 3、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规划)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有关事项(规划【)批:准文件各相》关部:门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 : : 4、需》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审查、《审批及备案》的城乡规划》事项按法定程序上报!
5!、市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公布】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审批事项】与程序
(—一):审定的规划事—项
— ?1、落实和协调市】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规划)办理市规【委会: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 :。 2、依据经批【准的各项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办理《不需要?提请市规委会审【议的其他一般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二)》工作:程序
?
? : 1、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政】策法规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或城!市规划条《件特殊?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重要事项上》报,市政府?批准
【 2、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 : 3、依法依!规办理各《项规划审定、—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规划公【布事项
【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已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不得违背城乡规划!进行任何建》设活动确需调整已】经批准的规划—事项重要《内容或?设计方案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规定重新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各级各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
—。
》。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