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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的通知 【 保市政—〔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已,经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 保定!市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  】   为增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严肃性—体现“?。依法依?规、职责明》晰、:公开透明、提—。质,提速”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等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市政府领导下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全?体,会和常?务委员?会分级审议》。决,策制度?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市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与,程序 (一)市】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  1?、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乡规划工作重【大方针和政》。策框架的编制、【修订   】。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三星一淀”空【间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纲要或方》。案的编制、修订【   — , 3、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及国家、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 —   ? 4、跨区域—(含“一城三—星一淀”区域共享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方案》包,括铁路、公路、供】水、供?电、通讯(含部【队及国?家,。通,讯专线、光缆)【等项目选线》及站场选址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选址等《。  》。   5、》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新建、改》建建筑设计方—案    】 6、主城区内大】型工业项目的选址方!案    】 7、道路》红线40米以—上城市道《路两侧以及》重要地段《占地10公顷以【上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单体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 ,  ? ,  8、占地—2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9!、道路红线5—0,米以上的主要城市】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和整!治规划方《。案   【  10、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审议的规划事项!。 《(二)市规委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策事项:! :  ?   1、》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需?对局部地块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建设!容,量、配套《的公共设《施等强制性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选址或规划方案【 :   《  2、《。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下、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占地10公顷以下】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单【体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以上以—及重要地段、—部位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 ,3、占地20公顷】以下的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4、道?路,红,线,5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景观控制规【划和整治规划—方案    ! 5、道路》红线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选—线及设计方》案,。; ?     6、】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审议的—有关规划事项 】。 (?三)工作《程序 ? :     1—、市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召,开规委?会的请示并按—照市规委会章程【有关规定协》调筹备会议 】     》2、市规委会按【照章程明确的议事】规则:进行:审议决策 —     规【委会:常务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   ?3、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规划】)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有!关事项(规划)批】准文件各相关—部门: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   》  4、《需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审查:、审批及备案的城乡!规划事项按法定程】序上报 《 :  :   5、市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公布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审批事?项与程?序 (《一)审?定的规划事项—     】。1、落实和协调市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规划)办理!市规委会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  :。 , 2、?。依据经?批准的各项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办理不需》要提:请市规委会审议的其!他一般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二):。工,。作,程序 《    》 ,1、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政:策法规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或!城市规?划条:。件特:殊,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重《要事项上报市政【府批准?   —  2、《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 3、依法依规【办理各项规》划,审定、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规划公布事项— 《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已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不得违背—城乡:规划:进行任何《建设活动确需调【。。整已经批准的规划事!。项重要?内,容或设计《方案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规!定重新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各级各【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 》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自行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