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 防 水 鹤
Water crane of fire
XF 821-2009(原GA 821-20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06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哈尔滨市异型管件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顺 孙甲斌 陈星 王舒艳 罗宗军 高云升 宋扬 司俊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