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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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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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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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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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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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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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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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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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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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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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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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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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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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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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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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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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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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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 ,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
, : ?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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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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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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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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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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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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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 》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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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
— (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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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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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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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
? (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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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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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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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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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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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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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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