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 ? ,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 》 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 》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 ,。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     (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 , —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 :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    (》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 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 ,   ?  :(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 (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 》。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