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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
,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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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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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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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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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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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
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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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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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
, , ,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 (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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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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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
: , ?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
—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 :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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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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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 (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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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 :。 ?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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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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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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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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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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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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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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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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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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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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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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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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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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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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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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