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 :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  《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 》 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 : 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 : 》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   (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 ?   ?  (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 , 》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 , :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  ?   (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 — 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 ,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   (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   》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 ,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     》(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 《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