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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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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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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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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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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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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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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 》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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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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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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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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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 , (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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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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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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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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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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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
:。
《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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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
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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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 , (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 》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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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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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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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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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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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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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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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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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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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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