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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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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秦政!。〔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 ?。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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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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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拆迁作业场地—)
《 : ?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 《 (二)各类房屋】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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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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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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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告知或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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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作业《视,。为施工活动的一种形!式,应当由具备拆迁【安全作业条件的单】位承担并对拆迁【作,业的安?全负责拆迁工程【由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
】 : 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在《拆迁施工前一—个月或被委托之日起!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提供拆迁工】程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 第七条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在经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占用》道路: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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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要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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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要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互—相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 , ?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按照前款规定要通】知对方并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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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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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 : , (一)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
(!二)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并远离危险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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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专用】的消防水源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加压泵每!层设:消,。防水源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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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围档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场日!期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由拆》迁,人或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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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 《 (一)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 》
《 ? (二)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 (四)出!入口大门《坚固、美《观结构进《行设计计算确保【。安全大门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为6-8米!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文字?。和文明健康的—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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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
《。
》 (六《)出入口有冲洗车】辆轮:胎的措施《严禁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
】 》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现场《内的:适当位?置悬挂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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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档达到以下—要求 ?
(!一)围档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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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围档材料应选】用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材料围挡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 (三)—围档: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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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 (《二)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 ,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 : 《(四)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
? 《。 (五)进行—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现场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
》 , (六《)拆迁?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抑制扬尘;【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 (七)拆迁完工!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坚实》禁止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建设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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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市政道路、地】下管线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回填恢复【原貌: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外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 , ,。 (一)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 (二)—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砂、?石等材料砌池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三)散装《。水泥必须用专用筒】仓存放?有良:好,的防粉尘、防—泄漏措施袋装水【泥必须入《库严禁露天存放【;
【 , (四)》易,燃易爆品不能混【放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存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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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布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外道路《。并符合?以下:条件:
【 (一)车—容机貌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施—工造:成的:。污染; 《。
— (二)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 (—三)室外中》小型机具要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噪音、防粉尘污染!等防护?棚内地面要硬化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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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企《业负责?;小区施《工中施工现场以外的!多家施工企业共【用的非规划》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负责并》。划分责任区》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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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内,外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晴天?不扬:尘雨天无积水临时沟!、井、穴要及时要】有,足够强度的覆盖并设!警示标志用后要【及时:回填面积较》大的工地的主要干】道和小区共》用临时道路要有导】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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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一)散料拌【合和喷砂《等易发生扬尘和噪音!的,作业区必须》设置防?护,棚减少或者避免【扬尘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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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要经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污水:和泥浆水严禁—溢流到临街路面; !。。
(!三):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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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洒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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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建立防止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生超标噪音的!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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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成区内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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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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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饮食【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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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有暖气】、热水淋《浴室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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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在】流,行病:病发季节和平时要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较大《的和边远《的工地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要有急?救药箱及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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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情节严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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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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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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