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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公《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承,租人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四十!一条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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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租赁公租房资格【。的;
(二!)经复查《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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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租房的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由!负责管理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系统3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第四十?二条: 承租人《在延长期届满后拒不!退,出公租房《的负责管《理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记入住房保障诚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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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公—。租房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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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公租—房,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5:年,内不得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活动—并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一)擅自改】变公租房土地—用途的;
!(二)擅自转租、转!让公租房的;
! (三)擅—自改变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和套型结】构比例的《
:。第四十五条 住房保!障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侵害公租房】申请:人、承租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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