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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源,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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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本市公租》房发展规划》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根据公租【房,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编制本市公租房!建设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新建公租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采取?集中建设和》在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配套建《设的方式进》行
自】2011年3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必须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以】上,比例配建《。公租房并在土地【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配建:的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第【八条 公租房的房】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
(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 ?(三)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
! (四)廉租【住房和?公有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换;》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
第九条】。 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第十条 【公,租,。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予以重!点保障
【 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的公—租房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租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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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的【应将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或在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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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等,。。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单—位租赁住《房,
第十三条— 公:租,房和单?位租赁?住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实项目?建筑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及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
【 ?(,三,)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标准—。层、非标《准层平?面图:;,
(六)】商业网点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比例【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出具核实意见】
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公租房!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租房!的资:金,筹集渠道筹集资【金公:租房建设要按照规定!进行招标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其!投资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公—租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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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租房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保修—必须按照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装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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