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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市!。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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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建立稳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提高保障能】力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秦政〔》20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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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项?目中按规定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立—稳定、持续、可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应的活!动
【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三个城—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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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自2011年—3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建!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无偿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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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开发企业】投,资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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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 ,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时要:。严格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 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应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情况进行把【关并在?许可证附件中标【明配建规模、套数】、套:型等要求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不得核发许!可证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同时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规,划条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的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在,土地出让之日后【3个工作《日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确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类,型、建筑面积总【。量、套型套数和比例!。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产权办》理、住房交接、【配,租等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其取得—土地使用权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 :。市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在备注《中注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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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报批—规划方案时》要在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上标:注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位置》、总:建筑面积《和配建比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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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部门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要《吸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参加?对施工?图纸不符《合配建方案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对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约定的不予】。通过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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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按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统《。一实物廉租住房装修!标准的通《知(秦房《字[2008]2】。90号)《要求统一装修—分,期建设的配》建项目应优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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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的小套型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
! 《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该项》。目其它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装修、统一—验收:一,同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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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按照国《发[:2007]24号】、财税[2010】],88号、建》保[2009—],295号、冀政[2!0,07]95号—、冀:政[2009]1】14号?、冀政〔《201?。0〕104号、冀】政〔201》。1,〕2:8号和冀政函[20!10]16号等文】件规定对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进行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案确认书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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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移交确认】书办:理项:目初:始,产权登记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与,项目:内的商品住房—分,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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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直接登记到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属国有》直管房产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维修基金登记办证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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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接,收房屋?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后【期管理、维修和分配!使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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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各,县可参照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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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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