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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市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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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建立稳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提高保】障能力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秦政〔20》。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项目中!按,规定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立稳定、持续—、可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应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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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三个城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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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自2】。011年《3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建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无偿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 由开发企业】投资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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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 :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时要严格—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 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应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情况进行把》。关,并,在许可证附》件中标明配建规模】、套数、套型等【要求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不得核发许可证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同时【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规划条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的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在土地出《让之日后《3个工作日》。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确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类型、建筑面【积总量、套型—套数和比例》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产权办?理、住房交接、配租!等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其取得《土地使用《权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 市【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在备注中注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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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报批规】划方案?时要在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上标】注,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位置?、总:建筑面积和》配,建比例等内》容
— 市政务服务】部门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要吸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参加对施工图纸不!符合:配,。建方案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对?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约定的不】予通过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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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按》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统一实物—廉,租住房装修标准的】通知:(秦房?字,[2008]290!号)要求统一装【修分期建设的—。配建项目应优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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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的小套型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
【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该项目其它【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装修、统一》验收一同《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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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按照国发】[2007]24号!、财税[201【0]88号、建保】[2009]2【95号、《冀,政[2007]95!号、冀?政[:2009]114】。号、冀政《〔2010〕10】4号、冀政》〔2011〕28】号和冀政函》[,2010]》16号等文件规【定对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进行!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案确认书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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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移交确认书办理项!目初始产权登记【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与—项目内的商品—住房分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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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直接登记到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属国有直》管房产?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维:修基金登记》办证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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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接收【房屋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后期管理、!维修和分配》使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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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各县可《参照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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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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