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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市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建立》稳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提高保】障能:力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秦政》〔2:0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项目中按规》定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立稳—定、持续、》。可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应的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三!个城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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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自!2011《年3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建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无偿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 由开发企业!。投资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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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时要严格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 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应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情》况进:行,把关并在许》可证附?件中标?明配建规模、套数】。、套型等《要求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不【得核发许可证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同时】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规划条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的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在土地出【让之:日后:3个工作日抄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确—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类型、【建筑面?积总量、套》型,套数和比《例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产权办《理、住房交接、配】租等: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其取得【土,地使用权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 市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在备》注中注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开【。发建设单位》。报批:规划方案时要在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上标】注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位置、《。总建筑面积和配【建比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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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务服务】部门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要吸【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参加对施工图—纸不符合配建方案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对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约定的不予》通过: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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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按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统一?实物廉租《住房装修标准的通】知(秦房字[20】08]290号)要!。求,统一装修分期建设的!。配建项目应优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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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的小套型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
—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该项目其—。。它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装修、统》一验收一同交付使】用
】 ,第八条 按照国】发[2007]2】4,号、财税《[,2010]88号】、建:保[20《09]295号、冀!政[20《07:]95号、》冀政:。[2009]114!号、冀政〔》2010《〕104号》、冀:政,〔20?11:〕,28号和冀政函【[,2,010]《16:号等文件规》定对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进行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案》确认书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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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移交确认书【办理项目《初始:。产权登记《。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与项目内的商品!。住房分开办理登记】
第!十条 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直接登记!到,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属国有—直管房产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维修【基,金登记?办证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一条 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接收房屋—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后期管理、维修】和分配?使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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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各县可参照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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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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