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测绘业务》。。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等;】。测绘项目《是指与测绘业务相对!应,的各种项目》以及:包,。含在各种建设—项目、资源》调查项目中为该项】目服:务的测?绘项目
— , 基础测绘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为国家【各个部门和各项专业!测绘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实施测绘的总称
】。
, 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是在?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支持下对】有关空间数据—进行预处理、输入】、存贮、《查询检索、》处理、分析、显示、!更新和提《供应用的技术系统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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