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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区建筑和景观】。规划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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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明政办《[2:0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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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三明山水园林【。城市景观风貌体【现“显?。山露水”的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特【制,定本暂行《。规划
第一【条 在市区范【围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建:筑规:划设计中《应符合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住宅及一!。般,商住建设《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㈠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8米【的其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60米【
》 ㈡建筑高—度大于18米的其】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5米;若!。建,筑为临河前》排建筑其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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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沿【城市主?、次干道建筑高度】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㈠】建筑高度不大于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的1.5倍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2倍之《和
㈡沿!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控制按路宽【计算但当沿窄路部分!的建筑?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高度按窄【路宽度计算》
第四》条 : 沿:。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分别大!于5米、《3米和2米》 ,
第五条》。 沿河两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应有不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10—%的广场对城市【敞开
第六条 ! 沿河两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建筑布局】。应保:证建设?用地内部环》境与城市外》部空间的通透留足】视线:。通廊减少对城—市道:路,、滨江沿岸》、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压迫感 】。建设用地沿》河两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长度达到》。100米及100米!以上的其沿河和临】。城市道路一侧应留】出长度不小于用地沿!河或沿道路长度3】0%且宽度不少于】1,5米的广场
】第七条 沿河【两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阳台应!封闭并作好室外【空调机位、管、【线等设?施的隐蔽设置减少对!建筑外立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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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设计【应体现?三明现代新》兴城市风貌外装【门面造型应简洁【、大方?、不得采用古典欧】式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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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项目在!外,墙,色彩选用《上应符合三》明城市色彩规—划要求
! , ,第十条 若建设项!目因客观因素制【约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经:专家论证由三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批准实施
】
第十一条— 三?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按以上规》定,执行并由三》明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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