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实行申请!、,审核、评分、公示制!度具体申购条件【、评定标准、核准购!买面积标《准,、销售和《。公示程序等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 ?。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市房改办具!体组织可《。委,托专业单《位实施 》 《 :第二十五条 —经,审核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购买 】 ? 第二》十六条 购买—政策性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 ! 第二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按项目集中申—请制度?由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和公?示市:房改办复审》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 第二!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满三】年,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单身申请人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  :  (?。四)20《00年后(》含2:000年)申请人在!住房二级市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 第二十九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其住房状况、户籍时!间,、婚姻状况、—学历:状况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初步!确定入选申请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 第三十条 】市区驻明部队—(含武警、消—。防)干部家庭—。凡未按政策享受【过地:方或军?队政策性住房待遇】(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相关货】。币补偿)符合上【述收入及《住房:面积:条件:且其:配偶:具有三明市区城镇】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本人退役》后符合市区安置条件!可以:购买市区地》方或:部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控制面】积、:计价:办法及产权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登记部门在办!。理登记时应当—记载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等?事项 ? 第三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市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驻【明部队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部队?。。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的》可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按规定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并由市政府优】先回购(部队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部队优先回购,!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 】 第三?十三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驻,明部队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本!。部队干部家》庭的住?房困难   】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