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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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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实行申【请、审?核、评分《、公示制度具体申】购条件?、评定标准》、核准购买面积【标准、销售和公【。示程序等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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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市房改办具—体组织可委托专业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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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经审核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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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购买政策性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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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按项目集中申—请,制度由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和公示市房改】办复审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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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满三!年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单身申】请人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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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0年后》(含2000—年)申请人在住房】二级市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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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其住房状【况,、户:籍,时间、婚姻状况、学!历,。状况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初《步,确定入?选申请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条 市?区驻明部《队(含武警、消【。防)干部《家,庭凡未按政策享【受过地方或军—。队政策性《。住房待遇(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相:关货币补偿)—符合上述收入—及住房面积条件且】其配偶具有三明市】区城镇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本:人退役?后符合市区安置条】件可以?购买市区地》方或部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控制面积、》计价办法及产权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登《记部门在办》。理登记时应》当,。记载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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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市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驻明部队》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部,队,回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的可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按规定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并由市《政,府优先回购(部【队,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部队优先回—。购,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 》
《第三十三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驻《明部队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本部队干部】家庭的住《房困:难
—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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