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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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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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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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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三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政府公—。布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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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发改》委(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及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五条 三明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要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纳入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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