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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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房字﹝2008!﹞2:。9,号,。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8]6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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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意,见
为加强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根据!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明政文〔》20:08〕6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
》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市区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市【房改办负责具体组】织运作市发改委【。(,物价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人民【银行:、税:务局、统《计局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二】、市:区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
(一)》面积保?障标准人均12【平方米(注》本实:。施意:见所称面《积标准均为》建筑面?积下同)《。
(二)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3元【/平方米·月·人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0元/月
!(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1元/平》方米·月
(四【)新购建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三明市区低收入家!庭实际状况原则【控制在一室一—厅30平方米—以内;两室》一厅50平方米以内!
—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市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且至申请之》日已满5周年
【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市区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称城镇?低保)标准的2【倍
(三)】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核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且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可以【。。凭结:婚证:。申请;未成》年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全,日制在校《就读成年子女—可视为具有直接【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
: ? : ,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变动情况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
四、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核】。定方法
(》。一)下列住房面【。积须核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
】 1》.,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
【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在!退出后可不核—定为住房面积);
! : 3.—。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 4.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其原已被—。拆,除的住房;
! ?5.违?章搭建的住房(【在拆除后可》不核定?为住房面积);
! 6—.申请人家庭—成员已经《转让或?出租的自有住房【。;
— 7.其他应核】定为住?房面积?的,。住房
(二)下列】住房:面积不核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
! 1.集体】宿舍:或,借,住的办公用》房;
— 2《.,承租:的私有住房》。;
《 3.其【他,不应核定为住房面积!的,住房
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批:、轮候制度
(【。一)申?请人持?本条:第,二项所列材料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工作
! 《凡人:。户分离?的家庭必须将—。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方可申请现居住地】的廉租?住房保障《
—。 受理机关向—申请人?家,庭发放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签:章,确认
(《二)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 1.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 2.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 《3.低?保户提交材料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及复印件
! 非低保户】提交材料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劳《资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个体经营户出具完税!证明;无业人员由】街道办、居委会核】实后出具无业无【收入证明《;自由?职业者?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居委:会经走访调查后出具!其收入证《明;离?退休申?请人出具本年度【与上年度工》资存:。折
4!.由市级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 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如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单位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 6.孤!老病残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登记
! , ,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做出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证明【受理情?况的书面凭证申请】。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 各?街道办应《当及时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后张榜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有关情?况,在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给市房改办
(四)!审核、公《示
市!。房改办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查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后将住房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房地产管【。。理局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申请人家庭的有【关情:况、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及工】作安排?。等情况在三明日【报,。、三:明建设信息网和三】明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网上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同时—各街道?办也应将公示—名单在所辖》各居委?会张:。。贴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查明举报不》实的申请《人家庭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市:房改办为其登记【建立廉租《住房保障档案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按公示工】作安排按《顺序领取连》续编号的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轮候卡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受理》机关:经审核?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房改办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
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每—年的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确定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家庭】户数对已登记备【案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根》据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轮候卡!的编号顺序进行【保障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根据编【号顺序抽签选房
! (一)租赁【。住房补贴
】 ,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据登记情况确定申】。。请人应享受的租赁】住,房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申请?人应当?将补:贴资金用于解决【家庭住?房困难
(】二)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优先面向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家庭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按【配租标准和》家庭人口《向其提供《面积:相当的普通住房这些!特,殊家庭也可以选【择租:赁住房补贴
—。 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存量!住房的状况和—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情况与申—请人签?订三明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享受实物配租!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状况】配租住房的》情况、?租金标准、租金交】纳方式、腾退住房的!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每!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超出面—积保障标《准部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
】七、廉租住房—。保障的变更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死亡或—者外迁的同居一【处并同户籍的家【庭成员?需要:继续享受《。保障的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市?房改: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房改办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更名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保障资格自动【取消
八《、,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
(一)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定期审核—制度
《 1.已保!障家庭应于每—年规:定时间持有效的城镇!。低保证?明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人口【状况证明及住房情况!证,。明向受理机关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变动【情况
》 ? 2.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报市房改办由【。市房改办对已保【。障家:庭享受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通知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
: ? ?。3.:每年规定时间—前,未报审的保障—家庭:其当年?享受保障资格—自动取消该家—庭需继续保障—的须:重新申请轮候
【 4【.已保障《家庭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的经查!。实,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其退房或停发补】贴资金并按所在地】区市场租金标—准补足承租》期间的房租或—收回已发《放、:核减的补贴》。资金
》 ? 5:.已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书面—通知保障家庭—限期腾退廉租住房或!即时:停发补?贴资金、停止租【金核:减,实物廉租房承租人】腾退住房确》有困难的《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市场租金续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 6.保【障家庭?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期间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的!对实行租金补贴的家!庭相应减少租金【。补贴数?额;对实《物配租家庭调整相】应面积的住》房因家庭人口增加须!。增加面积《。或补:贴资金?的家庭?需,重新申?请轮候
(二)【已保障家庭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由,于承租人的原因损坏!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合,理费用
《九、附则
1、【。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意见《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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