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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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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划?的补充?规定
漳政[!2007]3—8号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解决建筑】容积率计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政[2004]综】136号)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有关: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划作如—下补充?规定 ?
! : ,。。1、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地—下有经营性面积的其!经营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及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政,[,2,004]《综,136?号文批?准)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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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普通!商业网点《及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4《米 (2.》。2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建!筑层高大于》6.6米(》2.2米×3)【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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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独立式住宅建筑!和大型商场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公共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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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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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规则规定》的,数,值均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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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本规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情—。况我局将《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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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作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条款?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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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
】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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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007年7】月11日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7]3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本规《定自2007—年7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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