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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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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设置使用权的取得!
》 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拍卖所得统】一,缴入市财政专项【用于户外广》告,管理
第十五【条 设置《使用权的转让—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需转?让时应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第【十六条 设置期限
!
》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不超过5年—。电子显示屏(牌【)不超过6》年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主需》要,延期设置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予以【撤除;商业促销活动!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应于活动结】。束时予以撤除—
?。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审核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其设置!许可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审批【程序
?
(》。一):设置申请
【 1、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申请人—持下列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设置—申请
《 (1)宁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
: (2《)广告设置使—用,权,中,标通知书;
】 :(3)广《告经营营业执—照;
(】4)结构和外—观设计资料;
! (5)广—告施工、安装—单位资质证明;【。
(6)】广告牌设置位—置图、现状照片【;
(7)!设置:户外广告牌》的建(构)筑—物使用权证明
! 2、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自?。我宣传的《应当提供前款规定】的,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第(6)项和第】(7)?项材料
《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设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实地勘察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重要地段、节!点设置户外广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报宁德市户外广告】和夜景?路灯:。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 (三)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在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方可设置
【 ?(四)占《用城市用地和空【间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五)需向市政、园!。林、公安《交警或者其他部【门办理挖掘道—。路、占用《绿,。。地或其他相关手续的!由,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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