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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市政工程管!理
第六十七!条 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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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条 各级《城市道路的设计【行车速度应符—合表十一的要—求
》 表十一 】 城市道《路,设,计行车速《度表
《
】 :
— 道路级别— ,。
: : 快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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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干路
— ? 次干路
!。 ? 支路》
? ?
》
《 》 设计行车》速度(km/h【)
】 80《60
》 ?。 :6040
【 》。4,。030?
》 , :。302?0
? :
】
》。 第六?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通车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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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
】
?。 :第,。七十:一条 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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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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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第》七十四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40-》50米次干路25】-30米支》路15?-20米《
第!七十五?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
】
?。。第七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1、!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2、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 ?。3、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4、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第七十七》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接驳—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
第七十八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3《。00~500—。米控制;
!。 :。 ,2、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
— 3、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4、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在交》叉口:下游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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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2、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3、—。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4、》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第八十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2!、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 3、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第:。八十一?条 ?新建、改建学校、】幼儿园的《出入口位于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的出入口与道【路之间应设有不小】于200平》方米的交通》集,散场地
】。
第《八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龙岩中《心城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2、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辅道右》转后与主干路相连
!
》。 3、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4、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5、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该建筑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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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2、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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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第】八十四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2、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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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2】、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3、!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4、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
!
【第八十六条 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设置规定—
—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 1、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h时:;
》 《2、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环?形交叉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2—000辆/h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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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人横过城市快速路时!;
【 4、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的时间超过15mi!n时
】 第八《十,七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2、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用地《。条件:特别困难时可设【垂直升降机取代轮】椅坡道
》 3、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 4、【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公交停!靠,站及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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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公交车辆!、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第八十九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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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条 《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 ? :2,、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 3、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防—潮,与排涝的要求
! ,
《第,九十一条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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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第?九十:三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第—。。九十四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 ,
第九—十五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 ? 2、》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 ? 3、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
第九十—六,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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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
《。
, 第九十八—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
第九》十九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
第一【百条 ?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2、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
】
第一百零【一,。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新建或】改建:的城:市,道路:至少五年内不得破】路埋管
》 :
? 第一百零二—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第一百零三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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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敷设位置应相对固定!其主干管应布置在】分支管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也不应从一个】。管位:转到另一个管—位
《
第一【百零五条 沿【城市道路布置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管?、给水?配水管、燃气输气管!、,给水输水管》、污:水排水管《、,雨水排水管
!
: 第一百零六【条 当电力、电信!、,燃气管?。线,只在道路一侧布【置时电力管线宜【布置在东《。、北侧电《信、:燃气管线宜布—置在西、南》侧
:
《
?第一百零七条—。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 第一百《零八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第【一,百零九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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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条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十二的?规,定当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各种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十三的!规定但车行道—下,的10KV及以【上直埋电力》电缆和塑料》管道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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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 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电信、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十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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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条《 ,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上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1、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 2【、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
》 3、《新建管?线,让已有?管线;?
4、!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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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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