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井下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1.1!。 活动断层为【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层【矿区:总体划分井田—时应以活动断层【。作为井田《的自然边界;井田】内应以活《动,断层作为采区边【界;井?巷工程应绕避该种】断层
—
:5.1.2 对】井筒:抗震不利的》危险地段包括大【构造带、《岩溶:发育地段、掩覆老采!。空区地段等
【。
5.1.】。3 对于岩质边】坡高度大于》30m、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5m的边坡工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3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可靠【的加强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