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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井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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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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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活动断—层为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层矿区总体划分井田!时应以活《动断层?作为井?田,的自然边《界;:井田内应以活动【断层作为采区边【界,;井巷工程应绕避】该种:断层
5!.1.2 》 对井筒抗震—不利的危险》地段包括《大构造带、》岩溶发育地段、掩】覆老采空《区地:段,等
5.!1.3 对—于岩:质边坡高度》大,于30m、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5m的【边坡:工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3,。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可靠的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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