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