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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给【排水供?热与瓦斯储配—
,
【
:9.1 》水, 源
【
?。
9.1.1 ! ,。矿井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矿井宜自!建,水源水源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且宜采用不—同类型的水源—
?。
: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矿井应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一个水源!应按:抗震救灾《水源的要求设计
!
【 3 《应选择地震破坏【小、灾后使用条件】好的水源《作为:抗震救?灾水源?
! 4 赋存于基】岩含:水层的?。地下水可作为—抗震救灾水》源其中自流水或水位!埋深浅的承压水宜】选择作为抗震—。救灾水源
】。。
9.1.2 !抗震救?灾水源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源【工程的选址及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
】 2《 深井取水—设备宜采用潜水泵
!
】 3 管》。井,水,泵安装段的深度应留!。有冗余
—
,。
? : ,4 取水》泵房应有使用人力装!卸设备的条件—
《
9.《1.3 确定为抗!震救灾水源的矿井】井下水?源应根据水文—地质及技《。术经济条件采取下列!保障灾后《供水能力的》措施
】 ? 1 ? ,平时仅?。向,。井下供水的》。井下水源应预设临】时,转换为向地面供水】的设施
《
?
》 2 平时向地面!供水的井下水—源宜预设临时—扩大供水能力—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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