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井巷》支护
《
—5.2?.,1 ?立井井筒支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地表以下3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 2 —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地表以】下5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5.?2,.2 斜井井筒、!平,硐支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埋深2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埋深3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5.2.《。3 风《硐及安全出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5.2.4 】 井下巷道在穿【过断层和破碎带【时宜采用《拱形断面并宜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
《
5.2《.5 《斜井和平硐的硐【口应设置硐》门端墙与硐门—。连接段应整体灌【注或在其连接缝处加!设短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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