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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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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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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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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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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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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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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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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