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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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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建(200】7)筑2《4号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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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具体的监!管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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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的,。规定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以及闽建审批[!2007《]29?号省:建设厅 <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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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辖:区内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持代【理合同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龙》。岩市建设《信息: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接受代【理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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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
—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除身份证外—提供原?件核验) 》
【 1、?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 3《、,有满足?开展业务要求—的设备
【 4、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本机构?拟在岩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在!岩从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或毕业证书、岗位!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 5【、,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的《驻岩负责《。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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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招标!中介业务时》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书(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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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时:应持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及其—业务经办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在项目报建的】同一时间到受理工】程项目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业务登记!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出具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将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上报市—建设局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上报年初】。。至上季度末的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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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项》。目负责人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在【职人:员,
— (?2)开展业务活动】应有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3)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应由项目负责人配备!不少于2名》业务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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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的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其配备《的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到位并!办理各项《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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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按照省建设厅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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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必须》使用或参照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书(协议书【)并:按合:同书(协议书)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收取《代理:费用禁?止招标代理机构以压!。。价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或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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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的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已收取的应予!退回:;部分履行》的应减收中介服【务费因委托》人过错造成》的除外第十七—条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事宜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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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 》拟订:招标方案;》
【 ㈡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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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㈢ 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
【
? : ㈣ 《审查投标人资格; !
《 ㈤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包括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 ㈥ 组织开标!、评标参与》定标:;,
》 ? ㈦ 草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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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事宜范围【。。内办理招《标公告?、邀请?书、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文件等实质】内容:时应当征《。询招标人的意见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并采纳招标—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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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招标过程有【关文件的以》下报备手续 —
》 ㈠招标方案及!招标公?告备案;
【 《 ㈡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答疑会—议纪要)备案;
】
㈢】资格审查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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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㈣评—标报告备案;—
—。 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
第二十条 !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会议纪要)】提出的?监督意见后应—当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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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代理!业务:完成前?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管评—标工:作完成?后投标文件应当【立即封存《指定专人保管在【市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应】报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档
【
?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除,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核查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查阅投】标文件
!。
第二十—二条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 :。 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
: ? ㈡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 ㈢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
《。 ㈣》向招标?委托人隐瞒或—歪曲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
,
》 ㈤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承接:同一工程的》投标咨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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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代—理,业务:后应及时取得委【托人:对其代理工作的书】面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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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并:在龙岩市建》设信息网上》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 ㈠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 : : ㈡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其他情况!
— ㈢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 ,。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章?确,定不:良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外还包括以下行为】
】㈠在我市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
!㈡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未将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上报【。市建设局《,,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未:上报年?初至上季度》。。末的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数据的
【。 ? ㈢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的项目】一,年内被监管部门二次!或二次以上指—出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会议纪?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的
】 ㈣其】他不良?行为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一?个年度内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三个月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二】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六个月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三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达四次以上(含四次!),的,市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省建】设厅取消《其资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申》请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将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不得在我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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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龙: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份对招《标代:理机构上《一年的经《营活动进行年度【业,绩考评年度业绩考】评结论为合格的方】可继续?在,龙,岩,市行:政辖区内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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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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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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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建[2002]建】46: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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