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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政建【(,2007)筑2【4号 第一条 】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具体的监】管,。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 第】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的规定》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以及闽—建审批[《。20:07]29》号省建设厅 【<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  《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辖区内承接代!理业务时应当持【代理合?同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龙岩?市建设信息》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接受代理!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     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 第六条! , 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除身份证外提供原件!核验) —     —1、: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  》   3、》有满:足开展业《务要求的设备 !     4【、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本机构拟在岩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在岩从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或毕?业证书、岗位—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     —5、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的驻岩负责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招标中介业》务时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书(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 : ,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时【。应持: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及其业务经》办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在项目报《建的同一时间到【受理工程项》目,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业务登《记,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出具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将: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上】报市建?设局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上!报年初至《上季度末的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数据 】 ,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项目—。负责人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在职人员 — ?   (2》)开展?。业务活动应》有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 ,  ?  (3)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每项招?标中:介业务应由项目【负责人配备不—少于2名业务经办】人员 !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的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其配》备的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到【位,并办理各项业务【 》 第十三【条 ?。按照省建设厅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 ,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必须【使用或参照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书(协议书)并【按合同书(协议【书)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 , : :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收取?代理费用禁》止招标代理机构以压!价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或: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的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已—收取的应《予退回;部分履行的!。应减收中介服务费因!委托人?过,错造成?的,除外第?。十七:条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事宜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㈠ 拟订招标方案;!    】 ㈡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 《    ㈢ —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 !    【 ㈣ 审查投—标人资格; 【   》 , ,㈤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包:括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     ㈥ 组!。。织开标、评》。标参与定标; 】 ?    ㈦ 草拟合!同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事宜范围内办理招!标公告、邀请—书、:。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文件等《实质内容时应—当征询招《标,人的意见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并采纳招】标人的意见 【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招标过程有关!文件的?。以,。下报备?手续 【。    《㈠招标?方案及招标公—告备案; 》 ?  : ,  ㈡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答疑会议纪要)备】案; ? :   ?  ㈢资格审—查结果备案; !     ㈣评标】报,告备案; 》     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会?议纪:要)提出的监督意】见,后应:当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监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代理》业务完成前》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管》评标工作《完成后投标文件应】。。当立即封《存指定专人保管在市!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应:报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档 —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除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核查《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查阅投标文件】 》 第二十二】条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  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     ㈡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  :。 ㈢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 :     》㈣向招标委》托人隐瞒或》歪曲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     ㈤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承接同一!工程的投标咨—询业:务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代理业务!后应及时取得委【托人对其代》理工作的书》面评价意见 — : 第【二十:五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并》在龙岩市建设信息网!上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㈠,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 《。    ㈡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其【他情况?。    】 ㈢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 》 第二十六条 】 ,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章确定?不良: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外还包》括以下行为 【     ㈠【在我:市,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 !    【 ㈡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未将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上报市建设局,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未上报?年初至上季度末【的中标项目的有【关信息数据的 】     ㈢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的项?目一年内被》监管部门二次—或二次?。以,上指出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会议纪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的 ! ,    ㈣其—他不良行为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一个年度】内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三个月】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二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六个月!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三次—。的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不—得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达!四次以上(含—四次)的市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省建设厅取!消其资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申请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将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不得《在我: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 》 第二十八【条 ?。龙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份对招》标代理机构》上一年的经》营活动?进行:年度业绩考评年【度业绩考评结论为】合格的?方可继?续在龙岩市行政【辖区内承揽业务 ! 《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建[—2002]建4【6号)同时废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