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创建市】优质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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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工程创优】加快行业技》术,创新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和龙【岩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 1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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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创建市优质工程【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市优质工—程是指根据龙岩市】<建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龙政建[20—03]?工程47号》)经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评审并经》市建设局确认—。后公布的《市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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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市优】质工程创建的—管理:工作
】 :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优质《工程:创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行《政区域内市优质工】程,创建应实行》目标管理并作为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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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树立质量【品牌意识大》力开展?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
】 大中型【。公共建筑和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及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应当—创,建市优?质工程;《二级房地产企—业每年?。度新开?工项目应当至少【创建一项《市优工程其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创,建,市优:质工程?。
】第五条 《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
【 第?六条 市优质—工,程应当实行》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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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费】率在措施费中列项计!算
? 》 编制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时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应按“》龙岩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费【总额:测,算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测算并》结合不同《类型工程控制—。在,下列范围内(—注按省?优工程的控制数的7!。0%计?算):
: 《 (一)建筑工程住!宅2:.,8-4.2》%办公楼2》.4-3.8—%厂:房2-3.5%当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含)以下《时取:上限每增加10【00㎡减少0.1】个百分点最少不低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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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安装工程》住宅2.《4-3?.,8,%、办公楼2—-3.?5%、厂《房,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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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政?工程:道路2-《3,.5%、桥梁—2.8-《4.2?%、排水2-—3,.,5%、其它市—政工程?。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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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投标报价中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得低于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公布的金额》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违》反本: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
【
: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办法、竣工—结算时限《、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
第八条 鼓!励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创建市优【。。质工程
】 《。 对于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等:项目现行消耗量定】。额缺项?的按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办法计算—造价:
】第九条 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未执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时责令纠》正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 《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没有在施工合同【中体现优质优价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信息公示—、评定、《公布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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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市—优质:工程应实施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制定质量目!标,。。并由施工《承包方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局报】送告知性备》。案资料(详见附【件)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具体受》理备案、信息公示】、,评定、公《布表彰及《档案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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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市优质工》程项目每《年组织评审两次评】审结果?经市建设局确认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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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市优质工程创】。建实施过程的监管】有序推进市优—质工程创建工—作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创建市优质【工程施工的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 市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要《加大对创建市优【质工:程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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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获得市优质】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企业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
: : : , 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择优选择《队伍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已】创建省、市优—。质工程?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 第十四条》 ,在市优质工程—评定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 《。 市优质工程评【选专家在评》。优活:动,中,不按:评价标准进》行评选、收取参评】对象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 第十五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当》确保创市《优质:工程的项目而未【创优的建设》、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等【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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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施工企业责任—不能创建市优质【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实行差异化—管理增加对该企【业工程的监督—和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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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龙岩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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