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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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8:.7.5条》。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 条文强《调在公共门》厅,、走道、楼梯间【、前室、架空层等】。场所设?置人工照明时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并采取《合理的节《能控:制措施对于工作、】应急:两用型的《照明灯具在平—时作为正常照明【时也应采取》节能措施
】
10.2.2 ! 应急照明包括【平时的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消防疏散照明等【
》。
10.2.—3 住宅》建筑的入口门厅【的照明控制应—考虑残疾人操—作的方便至》少有一处照明灯残疾!人可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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